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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3月16日同意正式设立、2021年6月15日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公办高等职业学校,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区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建设与管理,教育教学业务接受自治区教育厅指导。学校位于中国-东盟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核心地段空港大道25号,占地面积1010亩。设有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动物科技学院、海洋与渔业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工商财经学院、食品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文化艺术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和审计与质量监控处、继续教育与培训中心、图书与信息中心、国际交流中心等4个教学教辅科研机构。学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有关规定,开展以全日制大学专科层次为主,成人学历教育、职业技能技术培训为辅的高等职业教育活动,培养以“三农”为主的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所需的乡村振兴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91名,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
三、基本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或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第一批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要求;
(六)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2023年4月26日),其中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6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6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26日以后出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6.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8.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和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nynct.gxzf.gov.cn)、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xngy.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考试通知、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www.gxngy.cn)网站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6日8:30—5月9日17:00
(二)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4月26日8:30至5月9日17:00期间登录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xngy.cn)“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第一批非实名人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根据《招聘网上报名操作说明文档》注册账号并登录系统后,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职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5月10日8:30—5月11日17:00。
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5月10日8:30—5月11日17:00登录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xngy.cn)报名系统查看本人资格审查结果,不进行个别通知,请报考者自行查阅。
报考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登陆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www.gxngy.cn),进入“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直接打印系统生成的《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打印内容须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
2023年5月15日8:00—5月20日8:00期间,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
未如实填写报名资料或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步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五)笔试
除考试方式为面试、试讲、考核形式的所有岗位报考的岗位外,其他所有开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参加由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实施的笔试。
原则上,笔试和面试(试讲)每个岗位按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确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视情况调整开考比例,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核准后可以开考。考试方式为试讲(面试)的岗位,如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超过1:6的,需增加笔试环节(公布资格审查结果时同时注明),最后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入试讲(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暂定2023年5月2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一周内在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xngy.cn)公布笔试成绩,请报考者自行查阅。
(六)试讲(面试)
1.确定试讲(面试)入围人选
第一类有笔试环节的岗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试讲(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试讲(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试讲(面试)入围人选。
第二类免笔试的岗位:报考岗位考试方式为直接试讲(面试)人员,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可确定试讲(面试)入围人选。同一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试讲(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核准同意降低比例开考的岗位除外)。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超过6人报名的,需增加笔试环节,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试讲(面试)入围人选。
第三类直接考核的岗位: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超过3名的,增加试讲(面试)环节,根据试讲(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2.试讲(面试)资格复审
试讲(面试)前,由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开展试讲(面试)资格复审工作。试讲(面试)资格复审时,要求报考人员提供报名申请相关材料的原件,包括: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试讲(面试)准考证。
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试讲(面试)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代替。原则上,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0日,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
试讲(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3.发布试讲(面试)公告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nynct.gxzf.gov.cn)、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xngy.cn)发布公告,明确试讲(面试)人选名单、时间和地点,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试讲(面试)资格的或试讲(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试讲(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试讲(面试)。
试讲(面试)时间暂定2023年6月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4.试讲(面试)形式
试讲(面试)由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管理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教师岗位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
5.确定试讲(面试)合格分数线
试讲(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60分为合格。试讲(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试讲(面试)成绩现场宣布。
6.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面试)成绩×60%。没有笔试的岗位,总成绩=试讲(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
(七)考核
1.考核人选
第一类需考试岗位:试讲(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有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时,以试讲(面试)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没有笔试的岗位,试讲(面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考核。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视情况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第二类直接考核岗位:报考岗位要求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可确定直接进入考核人选;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特殊情况需上报审批)。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达到3名的人员均列入考核人员名单,根据学历学位、科研成果、主持项目(课题)、学术水平等综合因素,由招聘单位确定最终聘用人选;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超过3名的,增加试讲(面试)环节,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或重要的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招聘单位应当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八)体检
考核结束后,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视情况从同一岗位笔试或试讲(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公示
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根据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和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无考核、体检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在公示中注明。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被正式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用人方式纳入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管理。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行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相关政策执行。
相关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时间起7个工作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请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续的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1.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2.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
0771—5829868(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0771-6600680(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
3.本次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联系人:韦老师、姚老师、张老师;联系方式:0771-6600686、6600681、6600689。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吴工,联系方式:18207712431。
附件1: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第一批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