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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上林县计划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择业期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双选招聘急需紧缺中学、幼儿园教师1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会时间、地址及招聘岗位情况
(一)招聘会场次及时间地点安排:
(二)招聘岗位情况:
上林县中学(高中部)数学教师1名、物理教师2名、地理教2名;
上林县县城初中数学教师3名、地理教师3名、信息教师1名;
上林县县城幼儿园教师4名。
(具体职位要求及岗位剩余情况详见附件)
备注:按招聘时间节点,如果第一场双选招聘按计划完成了所有招聘任务的,后面场次将不再进行;如果未完成,则按时间顺序场次继续进行招聘,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为止。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满18至35周岁,为在1987年2月20日至2005年2月20日出生;其他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计算,均截止2023年2月20日(应届生除外)。
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2、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面试当日取得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2.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3年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4.报考者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岗位计划表所列咨询电话联系。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参加过2021年、2022年上林县公招、双选招聘列入拟聘人选后自愿放弃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2023年上林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开展。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招聘活动前5天内,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电子版以“姓名+报考单位及岗位”为文件名发送到指定邮箱(详见岗位计划表或报名表备注栏),通过网络审核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通知(邮件通知)应聘者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应聘面试点审验并参加面试。应聘者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应聘信息真实性负责。(报名截止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各场次招聘面试日前一日上午10时止。)
2.现场报名。在每次招聘活动当日,应聘者持报名表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应聘点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在招聘面试前2个工作日向本校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报名,或者于面试当日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面试成绩。
对于序号为24-38号、招聘单位为“上林县县城初中”、“上林县县城幼儿园”的岗位,招聘领导小组将结合上林县学校用人需要及拟聘人员情况在对应范围内研究确定具体拟聘单位并在公示时发布。报考此类岗位的考生即视为自愿服从调剂。
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条件,并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反馈报考者。
(二)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应聘人员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考察中资格复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应聘人员同时应聘多个岗位的需分别参加相应招聘单位的面试。
(三)开考比例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县人社局核准后方可降低至1:2比例开考,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面试与签约
1.面试人选的确定。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被确定为面试人选并按要求到指定的候考室报到、候考。
2.面试时间及地点。每场招聘活动当天安排现场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会提前在上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nglin.gov.cn/发布)。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质量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上林县教育局会同上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形式为试讲,每位考生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试讲的内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准备,并于面试前10分钟告知考生(每个考生备课时间为10分钟),内容范围为应聘岗位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的教材。
4.确定拟签约人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现场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签约人选。如有放弃,可当场按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确定拟签约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签约人选。
5.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根据招聘总成绩及说课考核结果确定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经双方商谈同意,可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商谈后排在拟聘用岗位首位的应聘者个人提出放弃聘用,则顺次与下一名次应聘者商谈,其它依此类推。新聘用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政审考察
1.确定政审考察人选。根据招聘总成绩的高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政审考察人选。
2.招聘单位负责政审考察人选的政审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对报考者提供的应聘材料原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工作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出具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政审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政审考察人员。
(六)体检
1.体检。根据政审考察合格人员情况,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
2.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林县政府网挂网,同步在上林县教育局公告栏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对公示无异议聘用的人员,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按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所聘用的人员由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同等待遇。
本次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执行,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五、其他事项要求
(一)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招聘工作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应聘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上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面试通知,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参加双选会的人员在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等线下工作场所,须按照双选会举办方、场所进入的有关要求进行。如有工作调整或其他要求将提前通知报考人员。参加本次招聘时涉及各项备考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共同研究决定。具体招聘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六、入场要求
严格按照双选会主办单位要求进入会场。
附件:1.2023年上林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职位计划表.xlsx
2.2023年上林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xlsx
3.2023年上林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剩余岗位情况表.xlsx
上林县教育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