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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区组织开展2023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第一批招聘已顺利完成,现进行第二批招聘工作,招聘490名公办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香洲区简介
香洲区是珠海市主城区,东与香港隔海相望,南与澳门陆路相连,是港珠澳大桥在珠海的落脚点,到香港仅需半小时车程,与澳门通过中国第一大陆路口岸——拱北口岸陆路相接,是珠江口西岸的核心城区,珠中江经济圈的桥头堡,是全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科技中心。随着“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港珠澳大桥建成通车等国家战略布局在珠海落地,香洲历史性地站在了粤港澳大湾区的中心连接点,成为了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高地、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重要支点。考生可登录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具体了解。
二、第二批招聘对象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A类: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其中:
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其他应聘人员须于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B类:具有2年及以上中小学一线教学经验的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工作经历及人员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已取得国(境)外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已取得国(境)外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3.2008年9月前已在珠海市公办中小学任教,且至今仍在岗的珠海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人事关系在珠海市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26日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二)待遇
本次招聘的公办中小学教师均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招聘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特别提示详见《2023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第二批)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2.A类岗位报考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层次的教师资格证,B类岗位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核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初中岗位需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其他岗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考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进行专业设置。
若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考生须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2023年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在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书。
5.普通话等级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岗位须达到二级甲等,其他须达到二级乙等。
6.符合A类岗位报考条件的珠海市香洲区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线上资格审核,通过线上资格审核及心理品质测试后即可直接进入面试,不占用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面试者名额,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程序及方法: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笔试—线上资格审核—心理品质测试—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及办理其他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26日9:00-2023年4月30日17:00。
2.网上报名进入方式:①直接登录https://ye.feiqiyun.com:9090/进行报名;②关注“香洲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资讯互动”,进入“教师招聘”栏目进行报名。
3.考生须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及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照(jpg格式图片),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填写信息不完整或未按要求上传照片的,将无法完成报名。
4.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诚信报名。《报名表》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材料真实有效。因信息填报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责任自负。
(4)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5月9日9:00-2023年5月11日17:00登录招聘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截止时,将关闭打印准考证功能。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将不得参加笔试。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笔试
本次笔试采取现场笔试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岗位相关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另行公布。笔试预计于2023年5月20日至21日进行,具体安排和须知详见后续公告。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考生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凡违反考试纪律的,将严肃依规处理。
(四)线上资格审核
1.确定参加线上资格审核人员
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体育、音乐、美术及信息技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5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
笔试合格考生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若同一岗位拟进入线上资格审核考生中最后一名,有与其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线上资格审核。
2.线上资格审核方式和时间
主要采取线上审核的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岗位要求通过报名系统上传相关审核资料。具体时间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
考生须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的照片(jpg格式,须清晰、准确),以便审核:①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②教师资格证;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④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⑤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均须提供);⑥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和劳动合同书(B类岗位报考人员均须提供);⑦中小学校出具的一线教学经历证明(B类岗位报考人员均须提供);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中级以上职称岗位报考人员须提供);⑨珠海市内人事关系托管证明和代课证明(2008年9月前珠海临聘教师);⑩需提供的其他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如专业相近证明材料、党员身份证明等)。
考生资格审核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证件和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3.确定参加下一环节人员
线上资格审核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因线上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所产生的空缺,将在同岗位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须达笔试合格线以上),依次递补。
有机会进入递补的考生务必保证提供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心理品质测试
线上资格审核结束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心理品质测试,由第三方机构进行测试。未进行心理品质测试的,不得参加面试。测试结果不记入考生成绩。具体安排详见后续公告。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安排
本次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及安排具体事项详见后续公告,请密切关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
2.面试形式及成绩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仪态仪表、板书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教学方法与教学效果等教师综合素质,报考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的考生还须测试专业技能(体育、音乐和美术专业器材请自备)。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合格线60分(笔试、面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线及以上,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签约
入围体检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如体检、考察、审档、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八)体检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规定执行。
(九)考察及审档
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个人征信报告》。核查档案中,如有开除党籍的情况,一律不录用。
如考察结果或档案审核情况与考生本人填报的《报名表》信息不相符,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十)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接收、聘用等相关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须签订5年期限的服务期协议。服务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香洲区教育系统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考生未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前,暂缓办理聘用手续。
(十二)递补聘用
在签约、体检、考察、审档、公示等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2.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3.未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或提供岗位所需材料的;4.考生在考试、体检或者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5.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6.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明的;7.2023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聘用等相关手续的;8.不服从组织调配的;9.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1837(香洲区教育局),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和14:00—18:00;监督电话:0756-2516965(香洲区委组织部)。
附件:
1.2023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第二批)岗位一览表.xls
3.2023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第二批)有关问题解答.doc
珠海市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