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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珠海市有关规定,为补充珠海市第二中学教师队伍、完善师资配置,珠海市第二中学2022年拟公开招聘5名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简介
珠海是中国最早设立的四个经济特区之一,位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南部,东与香港、南与澳门陆桥相连,港珠澳大桥竣工后,珠海成为内地唯一与香港、澳门同时陆路相连的城市。珠海市陆地面积1725平方公里;岛屿众多,素有“百岛之市”美誉。珠海,青春之城活力之都,一座用青春定义、用活力妆点的青年人才友好型城市,一座现代化花园式海滨城市,荣获了“中国十大魅力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多项称号。
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公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推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珠海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之一,正处在千载难逢的时空节点上。珠海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等新要求,以新时代“二次创业”推动改革开放再出发,提升城市能级量级,努力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一极和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典范城市。
珠海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深入开展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教育事业取得显著成就,率先成为全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教育教学质量位居全省前列。珠海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认识到教育高质量发展是实现“民生为要”的重要举措,教育高质量发展也是落实“产业第一”的有力抓手,必须以优质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赋能。珠海教育以“提质创优建高地”为抓手,以实现“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学校办学内涵发展、人才培养具有国际竞争能力”为目标,坚定不移、脚踏实地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迈进,为珠海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保障,为提升珠海城市核心竞争力提供重要支撑。
更多信息可访问中国·珠海网站(http://www.zhuhai.gov.cn/)。
二、珠海市第二中学简介
珠海市第二中学创建于1980年,2001年被评定为“广东省一级学校”,2008年被评为“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学校坐落在珠海市城区犀牛望月山下,位置优越,环境优美。校园占地面积82982平方米,建筑面积81884平方米。教育教学设施完善。
学校现有60个教学班,在校学生2944人。学校有在编在岗教职工239人,专任教师230人,其中,正高级教师4人,特级教师4人,高级教师110人,中级教师84人;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学位84人。
广东省名校长/市特级校长1人,国家级骨干教师2人,省级骨干教师8人,获得“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南粤教书育人先进教师”“南粤优秀教师”“南粤教坛新秀”“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珠海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教师57人。学校成为珠海市9个学科的新课程改革教研基地,承担了多项国家和省、市级课题。
学校确立了“文化养人”的核心办学理念,即“以优良的学校文化滋养有高度责任感的人”,取得了丰硕的成果。2022年高考,普通类(物理与历史)考生上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线共617人,占比65.08%,本科上线率达到了98.42%,总体上线率达到了100%。
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广东省教学水平优秀学校”“广东省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学校″等荣誉称号。2018年学校被中央教育科学研究院评为“中国财经素养教育实验基地”;2019年学校被广东第二师范学院评为“广东省创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基础教育成果培育(孵化)基地和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被第十八届全国基础教育学习论坛评为“中国研学实践教育示范学校”,被珠海市教育局评为“珠海市高中教学质量优秀学校”;2020年学校被珠海市人民政府评为“2020年珠海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021年学校被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云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被广东省教育厅评为“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示范学校”,被中国班级文化论坛组委会、华中师范大学学校文化研究中心评为“全国学生社团活动创新示范学校”,被广东省教育厅复评为“广东省绿色学校”。2022年学校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复评为“广东省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学校”,被中共珠海市委教育工委、珠海市教育局评为“2022年珠海市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优秀学校”。
新时代,学校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责任感教育为主旋律,以学校文化建设为主线,不断完善办学思想体系、育人体系、课程体系和管理体系,把学校办成“现代化、开放式、高质量、有特色”的一流学校,使学校成为生态校园、温馨家园、求学乐园、文化圣园。
更多信息可访问珠海市第二中学微信公众号(微信号:zhsdezxwx)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招聘岗位、人数及酬薪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和技能条件;
其他具体条件,须符合本公告及《珠海市第二中学2022年秋季招聘岗位表》(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招聘范围及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2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等人员,具体为:
1.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及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人员。
4.2021、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认证,且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3年9月30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按服务期满后颁发证书的落款日期至报名首日计算)。
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通过比对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方式,对考生在规定期间内是否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进行核查。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学历专业要求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具体招聘范围及对象、招聘学科、专业要求、人数及要求详见《珠海市第二中学2022年秋季招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项
1.所有考生报名时须提供高中教师以上的教师资格证。考生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关于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附件4),承诺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有关规定,对在2021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即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招聘报名,通过公开招聘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留学归国人员必须凭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预审—>线上考试(笔试、面试)—>确定拟聘用名单—>体检—>考察—>公示—>签约—>办理入职手续。
(二)报名及预审
1.报名方式与预审
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信息后,将由专家组根据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素养、学习成绩、在院(系)担任学生干部及校内社团任职情况、所获奖学金及校(院)级以上奖励等情况进行网上预审,择优确定参加线上考试人员。通过网上预审的考生,自行登录招聘系统打印报名表并签名,凭身份证及报名表于指定时间参加线上招聘。
报名时将进行心理品质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试。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预评分。测试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成绩。
2.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进入珠海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zhjy.zhuhai.gov.cn/)点击页面右下角“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3日10:00至2023年1月19日12:00。
3.线上考试时间地点
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珠海市第二中学微信公众号(微信号:zhsdezxwx)。
(三)材料审核
1.资格审查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学校资格审查组对报考者进行网上预审,结合岗位特点,通过查阅简历、面谈或专业测试等办法进行预评分。评分标准为:学历、学位、专业、学习成绩等占50%,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在校表现等其他综合素质表现)占50%,按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考试环节对象。各岗位拟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5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有笔试要求的岗位不设进入下一环节的人数比例)。
2.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整理好资料上传至报名系统。
①报名表(贴照片并签名);
②有效身份证、学生证;
③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④成绩单(复印件需有院系加盖公章);
⑤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如资格审查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如报考者为研究生的,还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3.其他要求
①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核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下一招考环节。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②材料审核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岗位代码EZ202203、EZ202204、EZ202205报考者须参加笔试和面试,其他岗位报考者只须参加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月30日。
笔试地点:具体要求详见届时发布的通知。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注意保持通讯畅通。笔试成绩在珠海市第二中学微信公众号(微信号:zhsdezxwx)公布。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人选中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面试。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笔试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所空缺考试名额不予递补。
2.面试
①面试采用“试讲或说课(技能测试)+答辩”的方式进行,请考生根据报考岗位或方向携带个人技能展示器材和设备。报考者凭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②试讲或说课内容从岗位所在学段教科书中随机抽取。
③成绩计算。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80分。当场评分、统分,网上公布成绩。
3.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23年1月31日。
面试地点:具体要求详见届时发布的通知。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线上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所空缺考试名额不予递补。
4.考试总成绩计算
(1)竞赛教师岗位(岗位代码EZ202203、EZ202204、EZ202205),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其他岗位,考试采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学校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名次。
考试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工作结束次日,在珠海市第二中学微信公众号(微信号:zhsdezxwx)公布。
(五)初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具体时间及安排见届时公布的通知。请考生做好体检和签约准备,未签约的三方协议、网签的考生自行准备网签设备。
(六)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符合条件的医院统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参加体检人员做好体检准备,并准备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2张。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相关规定执行,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第二中学微信公众号(微信号:zhsdezxwx)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备案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未按期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
五、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由珠海市第二中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52820,监督投诉电话:0756-2152809。
(二)拟聘的国内和国(境)外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在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未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毕业生接收手续者;2.不服从组织调配者;3.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4.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5.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6.放弃聘用资格者;7.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四)请考生按岗位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资格条件不符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负责。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附件:
珠海市第二中学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