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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紧缺特殊专业人才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0日以至2005年4月19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在国(境)外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见《宝鸡市渭滨区2023年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紧缺特殊专业人才计划》(附件1)。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等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具体步骤如下:
1.发布公告。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①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4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②报名地点:宝鸡市渭滨区市民中心5楼会议室(宝鸡市清姜路28号,市内乘6、20、22、40、48路公共汽车,在渭滨区市民中心下车)。
③携带资料: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有效验证期内的学信网电子学籍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渭滨区2023年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粘贴近期二寸照片)(附件2),请提前下载,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签章。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持高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参加资格审查。
尚未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但已参加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考试的,提供有关考试组织单位网站上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笔试成绩合格证明。持教师资格证笔试成绩合格证明通过资格审查及后续环节的考生,在2023年10月1日前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考试。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考试资格,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岗位招聘计划和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原则上达到1:3及以上比例,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紧缺岗位,经征求用人单位意见,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后,可不受比例限制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
个别岗位视报名情况增加笔试环节,并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人员。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参加考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方式和其它事项另行通知。
4.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排名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5.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应聘资格条件(主要是指: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资格终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6.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在渭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7.聘用。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结果的人员,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被聘用人员凭《通知书》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的人员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三、注意事项
1.公开招聘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考试安排、考试成绩、体检等相关信息将在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予以关注。
2.应聘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提供的相关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本次招聘信息查询网址: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jrs.gov.cn
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bin.gov.cn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917-3215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