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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经新疆第二医学院人事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第二医学院是一所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直接领导和管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坐落于我国重要的石油石化工业基地——新疆克拉玛依市。学院定位于应用型医学院校,以医学类为主,理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学院前身为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依托新疆医科大学综合办学优势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2021年1月,国家教育部批准同意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转设为新疆第二医学院。学院现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麻醉学、护理学、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以及公共事业管理等11个专业,面向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学院占地总面积1104亩,总建筑面积超过24万平方米,建有实验教学楼、学生公寓楼、食堂等24个单体建筑,配套设施齐全。教学条件和服务设施达到国内同类院校一流水平。学院将坚持“立足新疆、服务西部、辐射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定位,努力把学院打造成为“特色鲜明、疆内一流、区域知名”的高水平应用型医学院校。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27名,具体详见《新疆第二医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公告表》(附件1)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待遇
(一)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员,给予国家事业单位编制
(二)税前年薪:在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研究生不少于20万/年,博士不少于30万/年,副高级职称不少于40万/年,正高级职称不少于50万/年。此外,学院以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切入点,建立了“奖优促勤”的考核机制和“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绩效分配体系。
(三)提供基本设施完善的教职工公寓,研究生两人一套。博士、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享受人才公寓一套或入住学院教职工公寓,一人一套。
(四)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享受位居全国前列的克拉玛依市医保待遇。妥善安排子女入学。
(五)学院具有本科办学资质,且具有职称自主评审权,晋升通道畅通。
(六)学院具有规范的教学科研平台。学院科研中心实验室共分为组织形态学、细胞生物学等六大功能区,现有激光共聚焦,液相色谱等仪器设备,可完成药物分析、功能基因验证、细胞基本生命活动阐释、病理诊断、个体化给药方案设计等研究。
(七)学院图书馆馆舍面积2.08万平方米,纸质藏书37万余册,现有中国知网,万方等检索资源,为学院师生提供纸数结合、服务精准的集知识学习与文化传承于一体教学服务。
六、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四)应聘教师岗位者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高考为民考民的考生还需提供MHK四级乙等及以上或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的合格证书。
(五)应聘者本科、研究生、博士阶段所学专业需一致或相近;应聘医学类岗位的人员本科所学专业必须具有相关医学背景。
(六)应聘者年龄需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研究生不超过35岁,博士、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岁。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3月27日(含)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7年3月27日(含)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七、报名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年度内有效,招满为止。
(三)报名所需资料:
将下列材料以按照顺序排列打包,并以报考岗位编码+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xjdeyxyrsc@sina.com。未按要求准备以下材料报名无效。
1.扫描版(PDF格式)《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附件2)。
2.扫描版(PDF格式)《新疆第二医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3)。“应聘者所在单位意见”一栏,2023年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提供该生在校期间思想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历届毕业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或社区出具思想表现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思想表现材料。
3.扫描件(PDF格式)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4.扫描件(PDF格式)本科、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同时还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纸质版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学位认证报告(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https://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自行查询打印)。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还需提供电子版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扫描件(PDF格式)考生本人身份证。
6.个人简历(需包含教育背景、科研情况,简历中提及的论文及科研等学术资料电子版原文或佐证材料)。
7.电子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花名册》(附件4)。
8.电子版蓝底免冠证件照。
9.扫描件(PDF格式)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等其它证明材料的。
10.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2)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可按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专业参照目录: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参照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5)。
(四)咨询电话
联系人:周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990-7564815
八、资格审查
由学院组织部(人事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新疆第二医学院网站(https://www.xjsmc.edu.cn/)上发布。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应聘者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九、考核方式
所有岗位均采取考核方式。
考核环节分为:面试(含试讲)、试工两个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面试(含试讲)成绩占70%,试工成绩占30%。博士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考生采取“一事一议”原则,按照实际情况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与我院签订协议。
1.面试(含试讲)
面试(含试讲)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进入下一环节。成绩在新疆第二医学院官网(https://www.xjsmc.edu.cn/)进行公告。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试工
试工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进入下一环节。试工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试工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试工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结果在新疆第二医学院网站公告(https://www.xjsmc.edu.cn/)。
(二)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面试(含试讲)×70%+试工×30%。
报考同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十、体检
应聘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来学院报到,由学院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学院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考察
1.学院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聘用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为准,或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十二、确定拟聘用人员
新疆第二医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提交学院研究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我院将在新疆第二医学院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四、办理聘用手续
新疆第二医学院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五、招聘回避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院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我院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院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新疆第二医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
纪检监察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方式:0990-7563402
十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二)本次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第二医学院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新疆第二医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公告表.xlsx
附件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