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化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有关规定,兴化市教育局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及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各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2.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4月15日(上午8:30至下午4:00)。
3.资格复审地点:
兴化中等专业学校(兴化市施耐庵西路21号)舞蹈房
二、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可延迟至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
2.以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名的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的2021、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或未就业证明)。
3.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材料。
4.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就业证明或档案托管证明。非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5.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需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逾期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上述证件和材料须现场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兴化市教育局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须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审,受委托人须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3.考生需及时关注兴化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信息,务必保持报名电话的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造成的相应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兴化市教育局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