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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学校教师队伍结构,解决部分学科教师紧缺问题,促进学校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经旗委、政府研究决定,同意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经市委编办批复,本次计划招聘应往届毕业生13名。其中:职高语文3人、职高英语2人、历史1人、计算机网络1人,物理1人、农学2人(其中酿酒专业一人),牧医2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1人。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023年度杭锦后旗职业教育中心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申报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租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未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2022届、2023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聘用人员上岗后先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6.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应聘语文学科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7.应聘文化基础课教师,原则应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应聘专业课教师,有特殊技能的,学历可放宽至专科毕业。
8.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18周岁和35周岁),年龄计算日期从公告发布日计算。
9.获得自治区职业技能比赛一等奖或受自治区级政府、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社厅及以上表彰的技能型人才,学历条件可以放宽至专科;有三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在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用。
10.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上条件中,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到报名开始日前(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列编招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巴彦淖尔市内公办学校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或列编招聘暂未入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分两部分组成,第一步由领导小组先进入高校线下招聘,如不能如数招够,第二步学校再通过发布招聘信息,从社会面招聘符合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
(一)发布招聘公告
高校招聘,由内蒙古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社会面招聘通过巴彦淖尔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二)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社会面招聘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2023年4月8日9:00至12:00,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球类馆。优秀毕业生可直接参加校园招聘会,现场报名,并按相关要求填写《2023年杭锦后旗职业教育中心教师招聘报名表》。
资格审查
报名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个人简历、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在校成绩单等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已经领取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相关证书),往届生还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由公开招聘小组现场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并对符合条件者安排后续面试。
(四)面试及相关要求
1.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告知。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且须在面试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社会面招聘拟定面试地点在杭锦后旗职业教育中心校园内。
2.面试采取“试讲+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不可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试题由考官组现场命题,采取现场打分方式,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当日内,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试题,在同一考官组连续时间内进行。
(五)体检、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如最后两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同一岗位人员,面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按照面试程序重新加试一场,加试分数高者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下列工作由杭锦后旗职业教育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完成。
1.体检
(1)体检工作在教育局纪检组监督下组织,到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工作在面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的、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要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3)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及其他真实情况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医生与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考察
(1)考察中档案审核工作由杭锦后旗职业教育中心会同旗组织人社部门统一进行,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按实际情况填写《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并报旗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2)其他考察工作由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由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3)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积极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应聘者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违纪查实取消资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可根据面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领导小组根据体检与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领导小组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并明确违约责任。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的;
(6)对原有工作单位,尚在合同(聘用)期限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或因其他原因,不同意调档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待遇与要求
招聘的教师享受国家在职正式教师待遇,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一年内学校考核良好,学生、社会评价满意,给予正式聘用,享受正式教师同等待遇,试聘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招聘需求做出调整,届时将在相应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考生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招聘结果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由杭锦后旗职业教育中心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
1.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咨询电话:
0478-7931004,18604789477,18647883468
2.监督举报电话:0478-79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