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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强我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为农村幼儿园和镇中心小学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农村幼儿园教师5名,镇中心小学教师5名,共10名。
二、招聘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专科阶段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专业须与本次招聘专业一致。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如期毕业并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三、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2.公开招聘面向临泽户籍或临泽生源,户口迁入时间须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因婚姻关系已经领取结婚证的,一方为临泽户籍或生源地的,另一方户籍在外地的,可以报考。
3.招聘的幼儿教师专业为学前教育及艺术学门类下的音乐与舞蹈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或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小学教师专业为教育学类下的小学教育或师范类汉语言文学、师范类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英语、师范类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专业。
4.本科生学历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
7.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审查、司法调查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以及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在校期间有违纪违规行为或不良记录者;对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已被选拔到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项目或正在服务期间的人员;法律规定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程序与要求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现场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8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临泽县教育局201室。
(2)网络报名。不能到现场报名的人员经与县教育局沟通后可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8日(以发送邮件成功时间为准);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统一插入word文件后转化成pdf格式,发送指定邮箱(411343921@qq.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为:报名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
2.报名要求
(1)往届毕业生须提供《2023年甘肃省临泽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1份,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5张(蓝底)。
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23年甘肃省临泽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就读高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就业协议、学业成绩单、普通话等级证书(证明)、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1份,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5张(蓝底)。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交教师资格证书。
(2)应聘人员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得更改。如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报考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涉及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3)应聘人员须加入QQ群302997649,具体通知事宜发布在QQ群,不再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电话通知本人。报名人员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笔试前2天,对网络报名人员相关证书原件进行现场确认,不参加现场确认的网络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实行百分制,以闭卷形式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教育专业理论知识和能力水平。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考生《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为准。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2.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计划招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未按时参加面试按缺考对待,面试成绩以零分计入。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考生《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1)小学教师面试采用现场试讲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者按照抽定的内容现场试讲及回答考官的提问。
(2)幼儿教师面试采用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音乐、舞蹈、美术三项技能。①音乐:满分100分,其中抽选曲目一首,根据五线谱或简谱演唱并用钢琴(或电子琴)演奏,占60分;自选曲目一首演唱并演奏,占40分。②舞蹈:自选歌曲跳1分钟舞蹈,满分100分。③美术:按照统一命题现场创作简笔画或风景画,画具、材料统一提供,满分100分,时间30分钟。
3.综合成绩计算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人选确定与聘用管理
1.拟聘人选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若招考名额末位出现并列时,通过加试面试方式确定拟聘人员。
2.体检和考察
拟聘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结束后,在县人社局监督下,县教育局成立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考察对象须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籍档案及要求的其他材料。不能提供以上材料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其招聘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伪造证件、弄虚作假或证件不全者;
(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毕业时未如期取得毕业证书的;
(4)在校期间受到处分或有不良记录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录(聘)用情形的。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按照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公示和聘用
正式聘用前,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档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资格。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面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聘用人员在第一个聘期内(5年)若违约,由违约方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违约金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由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商议确定。受聘人员不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解聘,并报县人社部门备案。
五、待遇保障
公开招聘的教师正式聘用后与同类在编教师享受同等工资福利、职称评聘待遇。
六、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县人社局监督指导下,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县纪委监委机关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0936-5533200,13519068350
县人社局:0936-5953385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机关:0936-12388, 5520666
县委组织部:0936-5520650
县人社局:0936-5525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