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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我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有关规定,决定为张掖中学和张掖市实验中学公开招聘教师1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应、往届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2.招聘对象不限生源或户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张掖市生源毕业生。
3.具有与甘肃省教育厅签订的《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跨省就业的按《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提供跨省就业手续。
4.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未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仍未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审查、司法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21-30日,共10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应届生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张掖市范围内在职人员报名须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应届);
(7)近期2吋正面免冠证件照片5张(蓝底);
(8)自荐材料及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组织报名。现场报名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出示健康码,自觉接受体温检测。
(1)张掖中学现场报名地点在张掖中学正德楼行政办公室605室。网络报名人员请于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统一插入word文件后转化成pdf格式,发送指定邮箱(zhangzhongbgs2005@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为:报名岗位—学历—毕业院校—姓名。
(2)张掖市实验中学现场报名地点在张掖市实验中学行政楼102室,网络报名人员请于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统一插入word文件后转化成pdf格式,发送指定邮箱(1219586058@qq.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为:报名岗位—学历—毕业院校—姓名。
(二)资格初审及复审
面试前2天,对网络报名人员相关证书原件进行现场确认,不参加现场确认的网络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张掖市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复审,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通过电子邮箱或电话通知本人。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面试
1.方式: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各专业面试开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特殊紧缺专业可以适当放宽。
2.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等。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人选确定与聘用管理
1.拟聘人选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达到开考比例的专业,按计划确定拟聘人选,达不到1:2比例的,由面试考评小组组织考核测评,经考核测评认定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可以确定为拟聘人选;不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取消该专业招聘计划。
2.考察和体检
拟聘人选确定后,由张掖市教育局和张掖中学、张掖市实验中学组织实施考察、体检工作。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采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后,提供书面考察材料。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按照同一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办法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公示和聘用
正式聘用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档案、毕业证、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面向招聘单位和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向市人社局上报聘用备案报告,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聘用人员在第一个聘期内(5年)若违约,由违约方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违约金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由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商议确定。
七、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市人社局的统一指导下进行,由张掖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委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936-12388(张掖市纪委监委)
0936-8360763(张掖市人社局)
0936-8225341(张掖市教育局)
咨询电话:0936-8215661(张掖中学)
0936-8275459(张掖市实验中学)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掖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