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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聚英才,共筑高地,深职有你,共创未来”。为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职业院校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我们竭诚欢迎有志于投身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教育事业的海内外人才加盟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充分施展才华,携手共建创新高地和人才中心,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硕士岗位:24人,其中辅导员20人,会计4人,详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辅导员、财会人员招聘岗位》(附件1)。
二、学校简介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1993年创建,是国内最早独立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院校之一。建校以来,深职院人艰苦创业,开拓进取,不断创新教育教学理念、办学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创造了中国高职教育的多个第一。学校依托珠三角产业发展,秉承深圳特区改革创新精神,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立足于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办学特色,各项事业取得骄人成绩,被誉为中国高职教育的“一面旗帜”。
校园占地面积4509.48亩,校舍总建筑面积111.7886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70.4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7.79亿元,现有校内理实一体化教学场所101个,生产(经营)性实训基地8个,校外稳定的顶岗实习基地456个;图书356.33万册,其中纸质图书超206万册,电子图书超150万册。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8437人,现有专业88个,所有专业对接深圳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优势产业;建立15个专业群,每个专业群含3个以上专业,建有专业随产业动态调整机制,专业(群)结构合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有55个,与华为、比亚迪等500强企业或行业领军企业共建特色产业学院15所。
师资力量雄厚。专任教师1579人,其中教授179人,副教授559人。硕士以上学位专任教师占比91.70%,博士学位专业教师占比39.58%,副高以上专任教师占比46.74%,其中正高级教师179人。生师比14.91:1,兼职教师占比29.35%,“双师型”教师占比90.26%。近5年在职在岗教师(教师团队)获得国家级奖励或荣誉30项。国家级教学名师3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名、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全国技术能手6名。学校拥有教育部首批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近两届获省部级一等奖以上教学成果奖29项,其中,国家级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2021年获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
柔性引进以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长江学者领衔的应用研发团队6个。成立霍夫曼先进材料研究院、智能科学与工程研究院、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海洋生物医药研究院、物联网研究院、集成电路关键材料研究院、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应用技术研究院、新时代中国职业教育研究院、社会与经济发展研究院等高端平台,为珠三角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近五年,累计立项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540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62项。累计科研到账经费39652.87万元,年均7930.574万元。自然指数(NatureIndex)连续2年进入全国高校前200名。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9项,其中国家级2项,省部级7项。
学校办学成绩显著。2001年首家通过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实践教学基地优秀评估,2009年通过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验收,成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领域首批国家级示范校。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中国十大最具就业力高职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中国十大创新型高职院校”、“黄炎培优秀学校奖”、“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广东省文明单位”、“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广东省首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深圳市创新创业基地”等荣誉称号。
三、招聘方式
1.报名
(1)报名条件
符合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或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愿意履行我校教职工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2)报名方式
报名以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注册并登录以下网址报名:https://sign.2eju.com。请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分别扫描为一个PDF文件上传):
1.报名附件(必填):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有则须上传)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归国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文字材料(选填):业绩、科研成果、获奖等上传佐证材料(视岗位要求提供,无要求则不提供)。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755-82472663,0755-25826015。
(3)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自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31日中午12:00。
(4)注意事项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考生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的方向不是专业名称,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岗位专业条件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果岗位要求二级专业科目(学科代码),则相应的三级专业(专业代码)都可报考;如果岗位要求的是三级专业科目(专业代码),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用于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属国(境)外学历的须同时提交相关材料的中文译本。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层次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合同或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必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上传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资格审查
根据公开招聘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专家组根据所提交的材料分析研判考生与岗位的匹配度,确定入围考核人选。若岗位报名人数过多,招聘部门可以择优通知考核。
3.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将按照岗位类别进行,具体如下:
硕士:笔试+面试。
普通类硕士岗成绩计算方法:笔试30%+面试70%。
按照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学校面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面试和笔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我校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录用人员。具体考核时间、成绩公布等信息另行通知。
4.体检及考察
学校对拟聘人员名单审议通过后将组织体检和审档考察。
5.公示
通过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将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szpt.edu.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6.录取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录取的,将由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办理入职手续。
四、用人方式和薪酬待遇
1.用人方式。本次招聘的教师全部为深圳市事业单位员额制人员,按聘任制方式进行聘用管理。
2.薪酬待遇。学校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具体薪酬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按照学校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学校具有完备的薪酬年度晋升机制。
3.拟聘人员报到入职后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过渡住房。
4.拟聘人员符合深圳市有关人才补贴申领条件的,可按照深圳市有关规定申请相关补贴,具体以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与要求为准。
五、执行回避制度
1.凡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在岗教职工(含临聘和劳务派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聘用。
2.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真实准确填写有关内容,在系统内进行亲属关系申报,务必上传诚信承诺书(附件3)。
六、其他事项
1.招聘相关年龄、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3年3月17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3年3月17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报名时上传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报名截止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查出任何不符合资格的情形,取消参加后续招聘环节和录用的资格。学校将在考核、考察、报到入职、试用期等期间安排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核,如发现提供虚假、无效材料或有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情况的,取消招聘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与其解除合同。
3.应聘人员报名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提供的邮箱应保持畅通;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邮箱邮件信息、招聘系统通知;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本次招聘的教师原则上应在录取结果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到岗,不能按时到岗的须经学校人事部门批准,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原则上,2023届应届毕业生应在录取结果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与学校签署就业协议。
七、组织人事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何老师
联系电话:+86-0755-26019490
电子邮箱:renshi@szpt.edu.cn
本公告由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3年3月17日
附件1: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辅导员、财会人员招聘岗位.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