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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青年教师队伍结构,泗洪县面向全国公开招聘60名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本次招聘岗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泗洪及教育概况
江苏省泗洪县地处江苏西北、淮河下游,东临洪泽湖,西与安徽接壤,位于长三角经济区和江苏沿海经济带交叉辐射区域,行政区划面积2731平方公里,人口110万,是中国著名的白酒之乡、螃蟹之乡、生态旅游之乡,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近年来,我县持续大力实施“科教兴县”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先后与泰州市姜堰区、南通市通州区、南通教育发展学院、海亮教育集团等单位合作办学形成虎啸龙吟之势,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目前,全县共有普通高中7所、中职3所、初中2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6所、小学23所、幼儿园100所,在校生22.3万人、在校教职工1.3万人。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除高中岗位外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
2.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海外留学归国应届毕业研究生(视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研究生,指国(境)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洪政办发〔2015〕97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0618023);
8.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选岗和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公告、岗位简介表、体检标准、考察标准等)。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3月24日9:00—3月28日12: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3月24日9:00—3月28日16:00
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3月24日9:00—3月29日12:00
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网址(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
报名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简介表》(附件)中的专业、学历、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如在资格复审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资格复审
通过报名和资格初审的考生,均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资格复审时间资格复审地点
2023年3月30日9:00-16:00江苏省泗洪中等专业学校1号教学楼一楼
请考生于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②学历证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个人《大学成绩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2021、2022年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见附件2);③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NTCE。其中报考高中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合格证明NTCE的考生,须承诺在2024年7月3日前取得相应报考高中学科教师资格证;④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材料;⑤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上述材料①-④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复印件按顺序放置。
资格复审通过的,现场收取考试费用100元/人。通过资格复审且完成缴费的,即为报名成功。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不符合政策规定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的考生名单在资格复审现场公布。
(四)考试
考试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考试时间、地点在江苏省泗洪县(具体时间、地点以考试通知为准)。
各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考试形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原则上采取演课(试讲)形式进行。报名成功人员超过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笔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有笔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进行笔试的岗位,如考试总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序在前,如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公布。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对象。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人员考察结果将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七)公开选岗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开选岗定岗,由泗洪县人社局和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选岗工作坚持“公开、透明、自愿的原则”,具体选岗办法如下:
(1)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公开选岗。即从第一名开始公开选岗,第一名选岗完成后,第二名在剩下的(n-1)个岗位中公开选岗,每名考生选岗时间不超过2分钟,以此类推。各方(含纪检人员和考生本人)当场填写《选岗确认单》,并签字确认。选岗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2)遇总成绩排名并列者,由并列考生当场抽签决定选岗顺序,再按抽签顺序,依上述办法公开选岗。
(3)所有入围考生必须在当天当次一次性选岗完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考生选岗前放弃的,递补人员按自身总成绩排名在待选岗位中选岗;考生选岗后放弃的,递补人员递补至放弃考生选定的岗位。
(八)公示和聘用备案
公开选岗定岗工作结束后,根据公开选岗定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持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到泗洪县教育局报到,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对报到时提供材料不全或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经招聘主管部门查实后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泗洪县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和借用,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岗位聘任根据公开选岗所在学校专技岗位空余情况,按规定程序办理聘任手续。聘用期内,须服从泗洪县教育局安排到乡镇学校或薄弱学校交流任教一定年限。
在体检、考察、公开选岗定岗、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
本简章由泗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泗洪县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0527-86239269。
监督电话:泗洪县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0527-89896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