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岗位需求,石景山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详见附件职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北京生源毕业生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毕业时能够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
2.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应未缴纳社会保险);
3.在2022年8月1日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规定的引进条件。
(三)社会人员
社会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或户口和档案在外地、符合随军进京条件且未办理随军进京手续的随军家属,需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出具证明。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后网上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免试证明(证明中明确教师资格证学段、学科);
5.报考者年龄须为18周岁及以上。其中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为30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35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北京生源毕业生年龄为35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社会人员年龄参照具体职位要求(详见职位表);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职位表)。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1日9:00至2023年3月23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3.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北京市石景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平台”(以下简称“公招平台”)http://zhaopin.sjsedu.cn/进行报名。未经网上报名的人员,不能进入之后的招聘环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在系统中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报名信息一经网上审查完成不得修改。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登录“公招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审核通过视为报名成功,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报名时间(2023年3月23日17:00)截止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请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3)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请于3月29日9:00后登录“公招平台”,在“招聘进度”下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重点考察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教师职位为教育教学通识类考试;会计职位为专业知识(可以使用计算器);其他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提前15分钟入场完毕。考场分布图详见考场院内张贴。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石景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sjs.gov.cn/index.shtml)和“公招平台”进行公布。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由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根据该职位笔试成绩合格者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入围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和形式,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复审须持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后的《报名表》(公招平台下载并打印、本人在“诚信声明”处签名);
(2)身份证、户口簿(卡)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后续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应届毕业生要求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未注明培养方式的需另行提供证明)和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4)择业期内的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学位证、存档单位证明(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5)京籍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护照、出入境记录等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师范生可提供学校开具的免试证明(证明中明确教师资格证学段、学科);
(7)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和年限的,须提供工作经历和年限的证明;
(8)户口在外地且符合随军进京条件的随军家属,需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出具证明;
(9)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3.集中资格复查:招聘单位资格复审后,复审材料交区教委相关部门进行集中资格复查。资格复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与岗位匹配度和形象仪表等方面。面试将全程录像。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职位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如同一职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按面试主考官评定的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
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全部结束后2-3日内,在“石景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sjs.gov.cn/index.shtml)和“公招平台”公布面试和综合成绩,以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面试及综合成绩在石景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公招平台”上公示7天。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招聘单位组织体检、考察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选如果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石景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sjs.gov.cn/index.shtml)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四、注意事项
1.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邮件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的各类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被单位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考生资格复审时上交的材料将不予退还。
4.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入职等工作,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5.如遇国家或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石景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公招平台”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北京市石景山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