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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五河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
2023年五河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160名(见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同时在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s://www.wuhe.gov.cn/)、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bengbu.gov.cn/)、蚌埠市教育局网(http://jyj.bengbu.gov.cn/)统一发布。
后续相关通知及公告将在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s://www.wuhe.gov.cn/)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2005年3月(不含)之前出生);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拟参加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面试及教师资格认定,在2023年8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告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5周岁以下”为“1987年3月(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语文学科岗位需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本县在编在岗教师;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至3月17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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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地点:五河县体育中心(足球场看台一楼西门)。
3、报名时从五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相对应的报名表,在电脑上填写好内容并打印后贴上照片(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另交2张)上交报名处。同时在报名时考生需手签报考信息诚信承诺书。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4、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审查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其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
(2)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因未到毕业时间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本人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学籍证明),并同时提供本人关于如期取得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提交本人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暂未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和有效期内的笔试所有学科成绩合格的成绩单。上述人员如到2023年8月31日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按不具备报考条件予以取消聘用资格。(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http://ntce.neea.edu.cn/)。
(5)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5、对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上述人员在现场报名时,携带相关证书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予受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s://www.wuhe.gov.cn/)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6、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报名时每科缴纳笔试费用45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7、报名通过者请于2023年3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报名处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费收据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统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笔试范围以省教育厅公布的《安徽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为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3月26日上午9:00—11:30《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20分);下午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满分120分)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合成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60%+教育综合知识×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根据考生报考的岗位,分学段、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县教体部门会同县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届时会提前在五河县政府网发布专业测试工作方案(公告)。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专业测试具体要求、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含加分>÷1.2×30%+专业测试成绩×70%,在统计过程中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县人社部门负责并会同县教体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公示与聘用
县人社、教体部门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原则,明确聘用人员具体任教学校。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五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影响聘用的取消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不能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招聘的人员在本县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包含一年试用期),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五河县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23年度五河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五河县人民政府网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政策咨询电话:
0552—2325956(县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股)
0552—2350060(县教体局人事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2-5899025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五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