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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要求,根据我校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学校简介
详见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官方网站主页“学校简介”(http://www.hsdfz.com.cn)。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三)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不含专升本)毕业并获学士学位,硕士为统招研究生;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必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原则上应聘人员年龄不能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号以后出生)。
(五)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取消录用资格。
(六)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
2、工作期间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至3月10日24:00。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报名邮箱详见《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3、报名提交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加盖学院公章);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具有全职工作经历的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5)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岗位名称-姓名-所学专业”。例如:物理教师-物理学-张三)。
4、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的所有信息均在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官方网站(http://www.hsdfz.com.cn)公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考生本人,请各位考生实时关注。
(二)初选与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初选与资格审查后确定报名资格人选,具备报名资格人员名单于2023年3月15日在哈师大附中官网上(http://www.hsdfz.com.cn)公布。具备报名资格人员须参加应聘资格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3月17日8:30至11:00
2、现场确认地点:哈师大附中实验楼一楼
3、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其中《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我校留存用于存档备查。
5、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者,将发放本次招聘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笔试内容为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为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我校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如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均低于60分,则该招聘岗位取消,不递补。如面试当天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不根据笔试成绩进行递补,且对缺考考生不补考。
面试以试讲为主,重点考查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录用面试成绩高的应聘人员。总成绩出来后,如果第一名放弃应聘,不递补。
(五)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心理测评、政审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心理测评及政审。心理测评结果不适合所聘工作岗位或政审未通过者不予聘用,空缺名额不递补。
(七)公示
学校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心理测评、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http://www.hsdfz.com.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说明:
(一)享受待遇。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二)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解除聘用合同。
(三)录用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人事档案,不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信息负责。学校对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录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632663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451)86675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