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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我县教师队伍,根据国家、自治区、南宁市中小学教师招聘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为做好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岗位数
招聘教师44个岗位共89人,其中高中教师岗位55人,初中教师岗位34人。招聘的岗位已纳入马山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具体岗位和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2023年马山县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计划表》。本次招聘分场次进行,每个场次的招聘时间及岗位由我县与高校商定公布,招满为止。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愿意在马山县从事教育工作3年及以上。
(二)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3年取得普通高校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三)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也可报考。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四)报考者所学专业、职业资格及普通话水平等级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招聘岗位年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年龄条件对应出生日期等具体事宜,待双选会举办时间(报名时间、地点)确定后在更新招聘信息中明确。
(五)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应聘,但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全部资格条件,否则招聘单位取消聘用资格。
(六)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也可以报名应聘,但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公告信息发布
(一)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2月
(二)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地址:
1.南宁市马山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msx.nanning.gov.cn)。
2.根据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安排等实际情况举办多场面试活动,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实际通知为准,可及时从马山县政府门户网站了解最新情况。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开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1)网络报名:报考者填写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电子版以“姓名+报考单位及岗位”为文件名发送到指定邮箱jszp678@163.com。通过网络审核的报考者,由招聘单位通知(邮件通知或电话通知),报考者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应聘面试点现场审验并参加面试。报考者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应聘信息真实性负责。(2)现场报名。报考者持报名表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应聘点现场递交报名表。
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面试成绩。
2.资格审核。工作人员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条件,并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反馈报考者。审核通过后由招聘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发送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报考者报名后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招聘时间、形式
(1)招聘时间:2023年3月-2023年7月(具体日期以招聘会实际举办时间为准)
(2)招聘形式:教育部门组织的专场招聘活动及到各普通高等院校开设专场招聘会,采用线上及现场报名,线上或线下集中面试的方式。
(二)面试
1.面试时间与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开考比例。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3.面试方式。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内容范围为应聘岗位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的教材。面试成绩需经考生签字确认并按照规定进行公布,面试成绩末位相同者当天以试讲形式加试,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初步聘用人选,本次招聘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4.签约。拟聘人选确定后,进行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因此,为能够顺利签约,考生须提前准备好就业协议书。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如有加试则根据加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按时取得岗位要求的所有资质条件后,由县教育局及相关部门组织考察。招聘单位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人员。
(四)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合格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县教育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五)公示及聘用
拟聘人员从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广西南宁市马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msx.nanning.gov.cn)、县教育局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择业期内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所有证件的毕业生签约后可按程序办理入职相关手续,办理好入职手续即到岗。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办理聘用手续。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其聘用手续由县教育局按照程序办理,按单位单列下发聘用通知。同时,将聘用通知报县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9号)文执行。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其他要求
参加双选会的人员在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等线下工作场所,须按照双选会举办方、各场所进入的有关要求进行。如有工作调整或其他要求将提前通知报考者。参加本次招聘时涉及到各项备考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六、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严格招聘工作纪律。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招聘热线:0771-6819786
(五)监督电话:0771-6826088
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马山县教育局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