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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等规定,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黄埔军校纪念中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黄埔军校纪念中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含)期间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2023年毕业生须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研究生所修学的专业须与应聘岗位的专业相对应。
具有国(境)外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毕业1年内也视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至报名首日前)。
2.“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的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其中: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还须具有一年及以上中小学任教经历且报名时须正在中小学任教。
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
有关工作经历的要求,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由原工作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
3.“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报考。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公告要求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报考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博士学位或取得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取得相应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年龄、职称证书取得时间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
2.考生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证;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试用期满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考生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的专业相对应。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研究生可以其本科专业报名,但还需符合该岗位的年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或者研究生院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领导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研究生考生,其专业和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也符合要求。
若考生已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证中所任教学科与岗位学科相一致的,可视为专业一致。教师职称证书取得时间的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
4.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5.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取得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且可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的考生除外)。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公开招聘报名结束之日。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起至2月22日17:00止(温馨提醒:考试需在此规定时间段内发送邮件,提前或逾期均不接受报名),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发送简历到箱:hpjxjnzx@163.com,并命名为“应聘学科—姓名—毕业院校(专业)—联系电话”,每人只限报1个具体职位。成功报名后,考生须留意我校给考生回复的邮件内容,根据邮件指引点击以下链接(https://www.wjx.cn/vm/mXri4z0.aspx#,复制到微信打开即可填写)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回复是否参加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填写后方可参加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请考生按照邮件指引直接带齐资料参加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学校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2.报名有关要求
(1)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每人只限填报1个具体岗位。招聘岗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
(二)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
1.时间:2023年2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00-17:00。
地点:广州市黄埔军校纪念中学允武楼二楼阶梯课室(黄埔区长洲街金蝶路43号)
参加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环节的考生,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到现场参加。通过资格初审者方可领取准考证和参加笔试。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带上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到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笔试
笔试的时间: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通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入围综合素质评估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综合素质评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考试成绩公布。请考生在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陆“广州市黄埔军校纪念中学”微信公众号查询笔试成绩。
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取得相应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考生免笔试。免笔试考生直接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环节。
(五)综合素质评估
1.时间:2023年3月2日。
地点:广州市黄埔军校纪念中学(黄埔区长洲街金蝶路43号)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岗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美术为A类岗位。其他为B类岗位。
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环节的人数。入围资格审核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资格审核。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六)资格审核
时间:2023年3月3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广州市黄埔军校纪念中学”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资格审查须考生本人到场。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按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
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材料:
2023年毕业生:资格审查目录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资格审查目录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原工作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等)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七)心理品质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在资格审核环节后进行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综合成绩,但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轮。
(八)面试
时间:2023年3月3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广州黄埔军校纪念中学”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说课或试教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占应聘总成绩的70%。
(九)体检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免笔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则按面试成绩排序,仍同分者,则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考生于面试结束三到五个工作日后通过“广州黄埔军校纪念中学”微信公众号查询总成绩。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职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十)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考察组应出具考察意见,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素质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纳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市及黄埔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其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事业单位按招聘岗位办理转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拟录用人员均按照招聘岗位聘用。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录用后只能聘用到招聘岗位对应的等级,享受招聘岗位待遇。试用期满后,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广州市黄埔区教师实行“区管校聘”管理,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工作岗位安排。人员录用后须服从并接受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的工作调配并定期参加区内交流轮岗。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须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七)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八)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调整通知将在“广州黄埔军校纪念中学”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六、疫情防控要求
此次考试组织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个人防护。因疫情影响导致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或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p.gov.cn/)和“广州黄埔军校纪念中学”微信公众号栏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七、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的9:00—12:00、14:00—17:30
咨询电话:020-82500053,1345036479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附件1.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黄埔军校纪念中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黄埔军校纪念中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报名表.doc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2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