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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师资需求,2023年我市将招聘中小学教师523名(其中事业编教师363名,备案制教师160名),招聘幼儿园教师40名(其中事业编教师10名,备案制教师30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见附件
注:小学语文1的岗位方向为义乌市部分城区学校以及后宅、廿三里、苏溪、上溪、大陈等区域学校;小学语文2的岗位方向为部分城区学校以及城西、佛堂、义亭赤岸等区域学校,若上述岗位的镇街区域学校因暑期教师交流调动等原因导致无相应空缺的,则由教育局统筹调剂。
二、报考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行端正,能适应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与调配。
(二)年龄要求:1988年1月19日以后出生。
(三)户籍要求:户籍不限。
(四)学历学位要求:
1.报考中学岗位的,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双一流”高校本科学历学位、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历学位。学位须与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相对应。
2.报考小学岗位的,需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幼儿园岗位的,需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专业要求:
1.报考中学岗位的,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计划中的专业要求。
2.报考小学、幼儿园岗位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必须符合招聘计划中的专业要求;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不限但须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小学音乐、体育、美术、特殊教育和学前教育的,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计划中的专业要求)。
考生的所学专业或专业大类参考教育部《2018年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指导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进行审核。小学教育专业2023届师范类毕业生若未明确方向的可在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中选报。人文教育专业2023届师范类毕业生可在文科中选报,教育学、心理学专业2023届师范类毕业生可在政治、历史、地理、语文中选报。
(六)教师资格证要求:2023届高校毕业生,不要求教师资格证。往届毕业生,必须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未申领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的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学科的须二级乙等及以上)。
(七)往届生毕业证书时间要求:2022年12月31日前,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时间要求:2023年2月7日前。
(八)其他要求:
1.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根据义乌市教育系统有关教师退出机制被退出的人员、不胜任教学岗位被单位解聘的合同制或备案制教师不能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月19日17:00-2月7日17:00。
报名网址:https://jszk.yw.gov.cn:4430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中学、小学不得兼报。
(二)资格初审
时间:2月8日—2月24日。
采取网上审核报考人员信息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于2月7日17:00前再次核对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在报名系统中点击打印报名表(无需打印出报名表)。2月25日上午10时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三)缴费
时间:2月25日—2月27日。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可进行网上缴费,义乌市教育考试院将按网上报名登记的考生手机号码发送缴费短信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缴费(见报名系统缴费说明)。2月28日上午10时,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情况及报名进程,报名系统中显示“已支付”即报名成功。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含事业编教师和备案制教师,下同)3倍的岗位,按“先备案制教师,后事业编教师”的顺序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考试时间待定。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考前一周可以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要求参加考试(请关注报名网站首页,考试时间确定后会及时显示)。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由笔试、试讲(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结束后,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岗位入围人员进行技能测试,其余岗位入围人员进行试讲。
1.笔试。本次笔试科目为一门,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小学学科专业知识参照中学(初中)学科进行考试(特殊教育除外)。笔试时间15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2.确定试讲(技能测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下列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招聘计划3人以下的按1:3,招聘计划3—10人的按1:2,招聘计划11—20人的按1:1.6,招聘计划21—40人的按1:1.4,招聘计划41人及以上的按1:1.2。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笔试成绩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试讲(技能测试)。
3.资格复审。试讲(技能测试)前,教育局对入围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试讲(技能测试)。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如下材料:《义乌市教育系统招聘2023年新教师报名表》(报名网站自动生成,打印并本人签名)、身份证、就业推荐表(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提供材料不全或者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试讲(技能测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试讲(技能测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4.试讲(技能测试)。试讲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与办法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与办法进行,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为试讲成绩。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报考学科的专业技能和教学基本功。试讲(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试讲(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义乌市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另行通知。
5.总成绩计算。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岗位:按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
考试总成绩或试讲(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
6.教师职业素质测试
根据考试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下列比例确定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对象(有小数的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同,以试讲(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招聘计划3人以下的按1:1.5,招聘计划3-20人的按1:1.2,招聘计划21人及以上的按1:1.1。
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结果必须达到均值及以上。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结果未达到均值的,测试结果为不合格,不予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的,视为放弃。报考人员放弃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或测试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
(六)体检
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学前教育岗位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教资中心〔201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各岗位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同一学科同时招聘事业编教师和备案制教师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先事业编教师,再备案制教师”的顺序分别确定考察对象。
事业编教师考察对象确定后,将不再递补。备案制教师考察对象中有已聘为我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备案制教师的,将不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此导致本次备案制教师招聘岗位不足,可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义乌市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
(九)签约与聘用
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签约(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不包括备案制教师)为2023届毕业生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教育局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所有拟聘用人员的聘用手续一般在2023年8月办理,拟聘用人员(不包括备案制教师)为外地户口的,聘用之前须将户口迁移至义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3届毕业生至2023年9月30日止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在两年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他事项
(一)境外留学人员2022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可按对往届生的有关要求报考,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毕业的,按对应届生的有关要求报考,至2023年9月30日止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不予聘用。其中报考中学岗位的,大学本科学历的毕业学校须为全球排名前100名高校(学校排名可在公开资料查询)。
(二)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工作由教育局负责。报名期间,教育局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备案制教师的考核管理、薪酬待遇按照《义乌市中小学备案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义教人(2020)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准考证打印、笔试和试讲(技能测试)、资格复审、考试成绩、职业素质测试、体检、考察、签约和聘用等有关事项在中国义乌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公开—义乌市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六)根据2022年教师招聘公告,2023年我局将组织对2019年和2022年招聘的教师学员进行考核,考核入编指标分别为6名(小学语文2名、中学数学1名、中学英语1名、中学科学2名)和10名(小学语文2名、小学数学2名、小学英语1名、小学科学1名、中学语文1名、中学数学1名、中学英语1名、中学科学1名)。2024年,我局计划安排2022年教师学员考核入编指标8名,具体学科为:小学语文2名、小学数学2名、小学英语1名、小学科学1名、中学英语1名、中学科学1名。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招聘政策咨询电话:人事科0579-85213610、0579-85385592,报名网站和缴费咨询电话:教育考试院0579-85410839。
附件:招聘计划岗位表.docx
义乌市教育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