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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南平市委人才办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南平市2023-2024年紧缺急需人才专业指导目录》、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参加南平市第六届“人才·南平校园行”招聘活动的通知》(南人函[2022]59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省内外高校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浦城县中小学教师19人,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2年浦城县中小学第六届“人才·南平校园行”专项招聘岗位简章》(附件1)
二、招聘对象
详见招聘岗位简章。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5.本科生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至2004年1月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持有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2023届本科及硕士毕业生最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3届博士毕业生最迟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7.普通话等级要求:语文教师岗位需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岗位需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8.教师资格证要求:高中岗位与职业技术学校岗位要求持有高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初中岗位要求持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小学岗位要求持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9.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5年。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③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④南平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录(聘)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员;⑤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⑥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⑦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即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回避条款;⑧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违反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2.安家补贴。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和“双一流”大学(含原“985”“211”院校)、福建师范大学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入职入编后在我县中小学、幼儿园从事一线教学的,在服务期内给予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补助,且引进前5年分别给予博士、硕士、本科生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补贴。本科生工作满5年后,在浦城县域内新购商品住房,给子10万元购房奖励。
3.住房保障。博士、硕士研究生签订合同入职后,连续工作满5年,分别给予80m²、60m²人才房奖励或40万元、30万元购房奖励。同时,在城区工作地无住房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可入住人才公寓或给予1000—1500元/月不等的租房补贴,享受期3年。
4.家庭奖励。新入职的人员,且专业符合当年度市人社局发布的紧缺急需专业指导目录的,工作满5年后,给予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的父母(或祖父母)500-1000元/月的家庭奖励,享受期5年。
(具体详见《中共浦城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浦城县进一步加强人才服务和引进教育、医疗、产业类人才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浦委人才[2022]2号)。
五、报名方法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19日期间接受考生报名。报考考生通过网络(电子邮箱)方式报名,具体方式如下:
考生下载填写《2022年浦城县中小学第六届“人才·南平校园行”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于报名期间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pcrsg@163.com。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本次报考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考试费用。
六、资格初审、面试、协议签订
1.资格初审。面试前对已报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参加面试。参加资格审核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本人签名确认)。
②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4份。
③非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所学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复印件。
2.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及教学基本技能,由评委专业提问,考评组综合评议(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3.签订协议。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用人学校与拟聘用考生现场签订三方协议书。
资格初审、面试、协议签订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补充招聘
本次招聘岗位还有空缺的,实行补充招聘。由同一学科面试考生未被录用且面试成绩合格的,按分数排名从符合报名条件的剩余空缺岗位中进行报名、补录。
八、资格复核、体检、考察
资格复核、体检、考察安排在考生毕业后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县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联系方式
浦城县教育局人事股:0599-2842340、2842208。
附件:1.2022年浦城县中小学第六届“人才·校园行”专项招聘岗位简章.xls
2.2022年浦城县中小学第六届“人才·校园行”专项招聘报名表.xls
浦城县教育局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