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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2023年栖霞区教育系统中小学(含南京新港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分别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qxq.gov.cn)、栖霞教育之家网(http://www.qxteacher.com)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学科(专业)、数量等详见《2023年南京市栖霞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表1》(附件1,以下简称《需求表1》)和《2023年南京市栖霞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表2》(附件2,以下简称《需求表2》)。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一)报考《需求表1》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或2:
1.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2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尚未初次就业的202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南京新港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可以是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2月31日后出生)。
(2)2023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2月31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31日后出生)。
2.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2月31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31日后出生)。曾以留学人员身份报名参加过栖霞区教师公开招聘的人员不得再参加本次招聘。
(二)报考《需求表2》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及以上的学校教学工作经历(任教学段须与报考学段相一致,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备《需求表2》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考《需求表1》、《需求表2》中岗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2023年南京市栖霞区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附件3),其中报考《需求表2》中岗位的应聘人员专业可以为非师范类。兼报栖霞区的报考者所报学段、学科须与在其他区报的学段、学科一致,否则报名无效。
报考《需求表1》、《需求表2》中岗位的应聘人员,均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中特殊教育岗位,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限特殊教育、语文、数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1)时间: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12月14日8:00—12月18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12月18日17:00)后,不再接受考生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2)方式:登录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中“教师招聘”模块进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先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然后按照网上提示及相关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上传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同性质岗位(专业)采用合并招聘(见附件1、2中的备注),网上报名不到具体单位,只选学段学科。
2.上传材料要求: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2023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硕士生还需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生还需上传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2023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3)尚未初次就业的202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2022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还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供的材料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4)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国(境)外留学人员:本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需求表2》中岗位的应聘人员: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学校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学校3年及以上社保缴费凭证。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时间段需一致,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报考南京新港中等专业学校财会教师除上传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职称证书、技能比赛证书或指导学生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
(6)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照片格式为jpg,240×320像素,大小不超过50KB。其他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扫描件格式须为jpg,大小不超过1MB。
3.资格初审:栖霞区教育局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2月14日8:00—12月19日17:00。
4.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材料后须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5.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宁价费〔2003〕342号)。未按期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已在我市其他区缴纳过报名费者,不需重复缴费)。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12月14日8:00—12月20日17:00。
6.核减(取消)计划:同一学科(专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特殊教育学校、南京新港中等专业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报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核减或取消计划公告。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2年12月21日10:00至12月21日17: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7.打印考试证: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考试证(使用A4纸打印),并按照考试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8.已在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或其他区报过名者,符合栖霞区招聘条件的也可以兼报栖霞区,但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按百分制折算,占总成绩的30%;面试按百分制折算,占总成绩的70%。
1.笔试
栖霞区中小学(含南京新港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教师笔试与2023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其他区中小学招聘教师笔试为同一场次考试。
本次笔试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具体疫情防控要求请关注南京市教育局网后续发布的《南京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应试须知》。
(1)笔试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特殊教育、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只考公共知识60分。
本次统一组织的笔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开办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我们的聘用考试无关。此前电话或招聘会现场的咨询答复一律以本《公告》为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将另行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市教育局网。开考时间和地点等详细信息,届时以准考证标注的为准。
(3)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本次成绩只在2023年应聘时有效。
2.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
栖霞区教育局将于2023年2月向社会发布教师招聘面试公告,在栖霞区参加2023年教师招聘报名(含兼报栖霞区)且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按照面试公告要求参加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结束后,在资格复审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栖霞教育之家网公布。
3.面试
面试由栖霞区教育局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1)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将及时在栖霞教育之家网公布。
(2)面试形式和办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从课堂教学能力、基本功、基本素养(分别占50%、30%、20%)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线为60分。
(3)参加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30%+面试成绩×70%。
(三)体检、考察
体检: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学科(专业)需求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栖霞区教育局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栖霞教育之家网等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签订协议时应聘者须已取得符合任教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办理有关聘用手续。2023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必须于2023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3届毕业生还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为均衡区内教育资源,本次招聘采用同性质岗位合并招聘的岗位,由栖霞区教育局综合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专业素养、学校需求等因素进行选岗。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被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
栖霞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5562331、025-85501433
六、招聘监督
栖霞区教育局:025-85664178
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85337681
本次招聘由栖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3年南京市栖霞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表1.xlsx
2.2023年南京市栖霞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表2.xlsx
3.2023年南京市栖霞区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xlsx
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