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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所属29家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职工59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且需在12月底前完成入职手续。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岗位仅面向三类人员:
1.应届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21、2022届尚未初次就业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毕业硕士研究生;(2)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2021、2022届公费师范生;(3)普通高校综合成绩排名前50%的本科毕业生;(4)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浙江音乐学院具有留杭资格的毕业生;(5)杭州市生源毕业生。另,2020年12月1日至今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杭州市户籍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2.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优秀教师;(2)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夫妻分居;(4)随军调动;(5)杭州市区(指上城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钱塘区、萧山区、临平区、余杭区,下同)中小学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3.在职非编教师:指具有杭州市户籍,2022年9月以来连续在杭州市区范围内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开办的中小学任教,且现仍在杭州市区中小学任教的非事业编制教师,以签有正式劳动合同及缴纳的养老保险为依据。
(二)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在197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2022届毕业研究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要求在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2)2021年12月1日至今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要求在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3)其他人员报考教师岗位的,报名时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注意事项:
1.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办学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浙江省山区26县和海岛县及杭州市范围内在职在编教师和在职非编教师报名时须上传现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进行。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2年11月23日上午9时—2022年11月25日下午17时。
方式:
(1)登录拱墅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平台:http://gsjszp.hzgsedu.cn
(2)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拱墅教育
点击查询,进入“教师招聘”,注册并根据招聘单位要求和个人实际情况填报个人简历并扫描上传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3)。完成报名后,应聘者请关注招聘平台或拱墅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教师招聘—个人中心—我的进度,查看个人报名资料审核状态和结果。
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在本次招聘过程中,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2022年11月23日上午9时—2022年11月25日下午17时,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调整材料再次报名同一单位或其他单位并接受资格审查。
2022年11月25日下午17时—2022年11月26日中午12时,因材料不齐资格审查不通过考生可补充材料上报同一单位重新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条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对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告知理由。
3.公布不开考岗位
2022年11月28日在拱墅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平台上公布报名情况、不开考岗位和核减岗位情况。对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招聘计划中要求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记录为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30日。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在笔试前3天内登录招考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考须知、违纪违规处理规定。
2.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
笔试时间另行在教师招聘平台首页公布。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浏览拱墅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平台查询笔试成绩及核分时间。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拱墅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平台公布进入面试名单。
对分数有疑义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核分。核分申请由考生本人向报考单位提出,由报考单位汇总后向拱墅区教育局进行核分。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招聘单位组织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公告在拱墅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平台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合成总成绩(所有成绩都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考察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拱墅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被聘用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说明
本公告由拱墅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报名咨询电话: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政策咨询电话:0571—85337008、88259964
监督电话:0571—85337156
附件:
拱墅区教育局所属学校 2022年11月公开招聘招考计划.xls
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
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