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为高新区所属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九年一贯制公立学校,是高新区唯一一所自主创办的学校,位于高新区核心区域,坐落在万水河畔,占地面积30480平方米,建筑面积16650平方米。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采取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与鞍山一中联合办学,纳入一中教育集团,实行小班化教学,设置规模为中学12个班,小学24个班。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先期建设总投资7千万元,2013年9月正式开学。
为满足学校对师资的实际需求,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根据市政府对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及教师队伍的组建意见,结合实际,决定面向铁东、铁西、立山、千山四城区中、小学在职教师中调剂26名,其中:中学13名、小学13名支援高新区实验学校。现就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45周岁以下。
2.专业对口,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从事教师工作年限满5 年;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外语、小学主科需具有班主任工作经历(其他学科不限)。
3.小学教师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岗位数量
初中语文3名,初中数学3名,初中英语3名,初中物理2名,初中政治1名,初中历史1名;
小学语文数学8名,小学英语2名,小学科学1名,小学综合1名,小学品生(社)1名。
三、招聘程序
1.自愿报名:2012年12月24日—2013年1月11日,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到高新区组织人事局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报考信息表(在人社局网站、教育局网站、高新区网站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等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只限申报一个调剂岗位。不能提供有效证件或未能如实填写者不予申报。
2.资格审查:由高新区组织人事局依照资格条件和岗位数额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把关和签署意见后,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选的具体名单将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3.能力测试: 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监察局的全程监督指导下,由高新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面试。面试以说课、问题答辩为主要形式,总成绩以100分计算,达不到合格线60分的报名者不予录用。
4.择优录用: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录用,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予以办理正式的人事调配手续。
四、有关待遇
调配到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的教师为鞍山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编制,执行鞍山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教师的工资待遇,并根据工作业绩,增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每年组织到国内外知名院校学习培训。
五、其他事项
1、全国优秀教师、省优秀教师、省特级教师经考核合格者后直接调入,年龄可适当放宽。
2.说课课题的范围:①中学教师:我市中学现使用的初中年级教科书。②小学教师:我市现使用的小学三年级、四年级教科书。
联系人:倪太琦
联系电话:0412-522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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