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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师资力量,满足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我市中小学师资需求和编制情况,义乌市教育局决定开展面向2023届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3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
2.国家“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4.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本科毕业生。
5.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期间曾获得两次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每学年限计一次)、或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30%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6.普通高校本科师范类专业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5%的应届毕业生。
7.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大学本科毕业生(学校排名可在公开资料查询)。
8.紧缺学科初中历史与社会和高中地理岗位的招聘对象,除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外,普通高校本科师范类毕业生也可报考。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计划一致,所学专业或专业大类按照《2022年义乌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中规定进行审核。
“双一流”高校和全球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大学应届毕业生,如为义乌市户籍或生源的,可不受专业限制。
三、招聘计划
(一)校园招聘
招聘计划详见《义乌市教育系统面向2023届优秀毕业生招聘计划表》。(附件1)
校园招聘主要在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高校进行。各场次的招聘计划数详见在各高校发布的招聘简章。每场校园招聘结束后,根据考试结果,对于学校未能完成的招聘计划,可以视情调剂至该场次其他学科岗位,或安排至其他场次校园招聘会进行招聘,请考生及时登录相关高校校园网进行查询。
(二)网络报名
校园招聘工作结束后尚未完成的招聘计划,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通过网络报名进行招聘。网络报名进行招聘的,报名时间等事项将在义乌市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教育局成立校园招聘小组赴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高校参加现场招聘会,小组成员由人社局和教育局领导、人事科、纪检监察人员以及部分学校教师组成。
(一)报名
1.报名时间:高校专场招聘会时间具体见相关高校校园网招聘简章,网络报名时间另行公告。
2.报名方式:通过高校专场会报名的,现场上交报名材料;通过网络报名的,报名材料打包后,以“报考学科+姓名”命名发送到招聘学校的指定邮箱。
3.报名要求:每场高校专场招聘和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意向岗位,报名多所学校意向岗位的,将由招聘学校在资格初审中通知报考人员重新进行选择。
4.报名材料:
(1)《义乌市教育系统面向2023届优秀毕业生招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如实填写并贴上免冠一寸彩照。
(2)本人高校就业推荐书复印件1份。
(3)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条件要求的校级奖学金证书、学校(学院)出具的综合成绩排名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5)有师范类专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须所在高校出具师范类说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
招聘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确定为入围考试人员,并由招聘学校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入围考试人员。
(三)考核考试
1.考试组织。考试由教育局统一组织,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高校专场在现场组织,网络报名的考试另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考核。笔试考核学科专业知识(不区分学段),笔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后进行面试,参加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入围面试。
3.面试考核。面试以模拟上课形式进行,范围为相应学段、学科现行教材内容(报考初中学科的,按高中学科内容进行,其中报考初中科学和社会的,按初中学科内容进行),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面试时间10分钟,准备时间3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或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4.确定体检对象。根据每场招聘会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在同一学段同一学科中进行排名(不区分学校),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入围体检人员按本人所报意向岗位推荐到招聘学校,多名入围体检人员报考同一意向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予以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所报意向岗位无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剩余招聘岗位中重新进行双向选择。
(四)体检、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义乌市教育局组织的体检,体检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义乌市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公示7天。
(六)办理聘用
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签约(聘用)手续,并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人社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为外地户口的,聘用之前须将户口迁移至义乌)。
五、其它事宜
(一)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要求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教育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在每场招聘会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三)拟聘人员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延至2023年12月31日,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聘用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不能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本次招聘考试无指定教材或考试辅导用书,也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考试辅导培训。所有招聘学科、岗位数量、招聘办法均以公告内容为准,请考生和家长不信谣、不传谣。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违反招聘公告等相关规定的,及时向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或市教育局审监科反映,我们将依法核查并严肃追究责任,联系电话:0579-85555696或85555606。
(六)联系方式
义乌市教育局办公地址:江东中路369号行政2号楼
义乌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579-85385592、85399282,联系人:傅老师、盛老师。
网络报名中各校联系电话另见网络报名公告。
未尽事宜,由义乌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义乌市教育系统面向2023届优秀毕业生招聘计划表.pdf
附件2:义乌市教育系统面向2023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报名表.doc
义乌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