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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教〔2010〕217号)等文件精神,南充市嘉陵区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30名教师,补充到嘉陵区城区中小学工作。现将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岗位名额
(一)招聘对象。2023年7月底前毕业尚未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2023年毕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
(二)岗位名额。招聘点设在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西华师范大学,在其他院校就读符合条件的考生可自主选择招聘点参加面试考核。
各招聘点的招聘学科、名额、签约学校详见《南充市嘉陵区公开考核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根据各招聘点实际招聘情况,可在本次招聘总额内进行名额调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4日9:00-2022年10月22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在网上自行下载《南充市嘉陵区公开考核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准确、完整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在报名时间内连同资格初审资料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网上报名邮箱:396843131@qq.com,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15181775077。
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招聘点,多报取消考核资格。
3.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3)具备教师应有的专业知识能力、学生管理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身体健康,应聘者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规定要求。
(5)生源地为四川省外的公费师范生,应提交所在生源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跨省就业证明(调档案时一并提交),否则不予聘用。
(6)应聘者必须在2023年7月底前获得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岗位、小学教师岗位需二级甲等及以上)、与所报学科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7)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0月3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及以上学历者可放宽到35周岁(1987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①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④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⑤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⑥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教师岗位的;
⑦嘉陵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⑧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二)资格初审
报考者应在报名时同步将本人以下资料(务必真实有效)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传送到网上报名邮箱(396843131@qq.com。)
(1)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各1份;其中,报名时未实际持有教师资格证的,需由毕业学校出具包括本人教师资格证类型(层次)、学科、取得时间等信息的证明材料;
(2)毕业学校主管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等情况的证明材料1份;
(3)毕业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1份;
(4)在读期间学习成绩证明材料1份;
(5)普通话等级证书1份;
(6)《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1份(公费师范生提供)。
未完整提交上述资料或未按规定证明相关信息的报考者,资格初审视为不合格。资格初审结果由南充市嘉陵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者参加考核。
(三)考核
本次考核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通过模拟讲课对应聘者专业技能进行集中测试。
因疫情原因,各招聘点的面试时间待定,面试具体时间由南充市嘉陵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在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各招聘点应聘者面试成绩及排名于考核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南充市嘉陵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在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签约
各招聘点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签约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影响签约取舍,则加试确定签约人员。
签约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签约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
签约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其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不提出复检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察及复审
签约人员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持本人人事档案、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到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陵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人事档案与报考相关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七)公示
考察及复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核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经相关部门认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属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与编内同职级人员同等薪酬待遇。
五、工作纪律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委监委的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特别提示
(一)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二)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应聘者均须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三)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四)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按照考点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面试当天提供考点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规定时限内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以嘉陵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通知为准。
七、咨询、监督电话
嘉陵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0817—3886335、0817-3886015
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3631641
监督电话:0817-3660031
附件:1.南充市嘉陵区公开考核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一览表.docx
2.南充市嘉陵区公开考核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docx
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嘉陵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