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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切实推进“区管校聘”教师管理体制改革,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南充市高坪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办法(试行)》《南充市高坪区推进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南充市高坪区面向区外公开考调45名在编中小学教师。
一、考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面向南充市高坪区外公开考调在编中小学教师,并完全符合《南充市高坪区2022年下半年考调中小学教师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考调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不含辅修专业),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两栏表述分别完全一致。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考调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高校专业名称及代码如有调整,报考者需提供高校所在地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定证明。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2.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
(2)省特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
(3)获得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
(4)获得市级及以上学科教学质量优秀奖的或主研课题获市一等奖以上的。
(5)获得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本学科现场竞教及技能大赛地市级一等奖及以上等次的。
(6)县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及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报考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考调单位、岗位和名额
本次考调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具体考调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南充市高坪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调中小学教师单位及岗位(人数)一览表》(详见附件2)。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调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学科岗位,一经填报,不得更改。
(一)时间:2022年8月27-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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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点: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七楼会议室。
(三)需提供的资料
1.《南充市高坪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调中小学教师报名信息表》原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5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近3年年度考核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符合考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考调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
(四)开考比例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要求,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考调人数之比)不低于3:1(低于3:1的,经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放宽到2: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调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调减或取消情况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调岗位达到开考比例且资格审查合格者,请于2022年9月2日上午09:00-11:00,到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一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考调教师采取综合淘汰的方式进行。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拟定于2022年9月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当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按疫情防控要求参考。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调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具体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安排的时间为准。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对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到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申请查分。笔试成绩查分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3日内电话告知本人。
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相应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为讲课(讲课+技能测试或讲课+答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初中地理、高中物理、高中化学、中学政治岗位面试讲课分值为100分。
学前教育、中小学体育、中小学美术岗位面试总分100分,其中讲课占60分,技能测试占40分。
心理健康、汽车运用与维修岗位面试讲课分值为100分,其中讲课占60分,答辩占40分。
2.面试主要范围。与报考岗位相关专业(学科)的教学能力。
3.面试教材范围。高坪区所用的现行教材(考生自备)。
4.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学科岗位面试人数与学科岗位考调名额2: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凡面试入围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22年9月9日上午9:00—11:00到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一楼大厅领取《面试准考证》。
5.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拟定于2022年9月10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原件,按疫情防控要求和《面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点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点签到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予递补。
如因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面试入围比例时,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取消考调资格。
6.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成绩告知室公布。
7.考试总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调岗位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笔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自负其责。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由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者不予调动。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额的,不予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将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送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选择聘用单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流)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考调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疫情防控
(一)请所有考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于考前7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自我防护,保持社交距离。
(三)考生疫情防控具体要求:
来自国内地区的考生,要求如下:
1.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来(返)南考生,要集中隔离7天,解除隔离后,持3天2检(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考。
2.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区县(市、区)旅居史的来(返)南考生,要居家隔离7天,解除隔离后,持3天2检(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考。
3.有低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其它所在县、市、区旅居史来(返)南考生,需提前来(返)南,居家健康监测3天,持3天2检(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考(西藏、新疆、海南3天3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考)。
4.无风险地区来(返)南考生实施3天2检(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考。
5.如有其它特殊情况,需考点专业人员进行风险评判,无风险后方可进行考试。
(四)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者次密接者的考生,在结束隔离医学观察后,3天2检(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考。
(五)面试前,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考生凭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3天2检(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考(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六)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七)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可摘除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八)考生在面试当天应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护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请所有考生及时关注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十一、特别提示
(一)考调的相关信息,凡已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人事考试专栏”、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的,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审核确认、聘用等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者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对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本公告要求的考调条件是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完全符合考调条件及要求。
(五)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调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17—3334866,0817-3339915
监督电话:0817—3350836
1.南充市高坪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调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及要求一览表
2.南充市高坪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调中小学教师单位及岗位(人数)一览表
3.南充市高坪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调中小学教师报名信息表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