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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市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教师的需求,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唐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唐山市2022年教师专项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经研究,将2022年教师专项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数额
共选聘事业编制教师180名(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省级重点师范大学(36所省级以上重点师范学校名单见附件)和“985”、“211”大学(双一流)2023届及以前年度的毕业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精神,免费师范生或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5.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6.2023年毕业生需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不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
7.报名人员学历底限(学位底限)或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详见《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学位底限)以上的学历(学位)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8.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
9.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0.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迁安市面向重点院校选聘优秀教师岗位信息表》)。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2年9月14日,在河北师范大学等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1)2022年及以前毕业生报名。2022年9月21日17:00前,应聘人员将本人求职简历、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迁安市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扫描件压缩打包上传至qajszp@126.com,邮件压缩包和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岗位、联系方式(如张三语文教师1XXXXXXXXXX)。此时间2023年毕业生也可报名。
(2)2023年毕业生报名。邮箱报名:2022年10月1日至12月15日,应聘人员将本人求职简历、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信、《迁安市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等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上传至qajszp@126.com,邮件压缩包和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岗位、联系方式(如张三语文教师1XXXXXXXXXX)。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按选聘领导小组指定时间、地点报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需提交材料:本人求职简历;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本科、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信;《迁安市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此时间继续接收2022年及以前毕业生报名。
2.资格审查。
选聘领导小组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考试
1.适岗性评价。用人单位选派5名评委组成考核组,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工作潜质等方面进行适岗性评价,满分100分,平均分60分及以上的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以说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从所报考学段、学科现行教材中自主选定1课,说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招聘小组评委当场赋分,取所有评委平均分,按照成绩择优确定聘用人选。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面试考点公示。
考试时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签订就业协议
按照选聘计划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不按时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取消资格,分报考学科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拟签订就业协议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学历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进行二次面试,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签订就业协议人选。部分岗位签订就业协议人数少于选聘计划人数时,可以对选聘计划进行调整,择优从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岗位未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中依次递补。
2022年及以前毕业生按上述办法直接进入体检程序。
(五)体检
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按照《公告》中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和档案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对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迁安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选岗
选聘人员结合岗位需求,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定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九)备案
拟聘用人员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体检、档案材料审核、考核合格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由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体检、档案材料审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聘用
公开选聘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组织领导
成立迁安市2022年教师专项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组织部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教育局,具体负责选聘的组织实施。
六、疫情防控
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要按照招聘工作相关程序所在地防疫措施和要求,配合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做好疫情防控。
七、其它
本方案由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13930588464(徐老师),15369516141(杨老师),18931591086(武老师)。
附件:
1.迁安市2022年教师专项选聘岗位信息表和报名登记表.xlsx
2.迁安市2022年面向重点师范院校选聘教师毕业院校名单.docx
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迁安市教育局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