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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技工学校创办于1986年,是苏北首家县级技工学校,1994年评为省重点技工学校,2008年升格为“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2012年迁至原大明电子职中办学。2021年8月,经如皋市委、市政府批准,江苏省如皋第一中等专业学校与如皋市技工学校合并,建立“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正式开始创建“如皋技师学院”。历经30多年的发展,学校已成为集技工教育、公共实训、技师研修、技能评价、就业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办学校。合并后设立大明、长江两个校区,主校区设在长江镇,由如皋第一中专改扩建而成。如皋第一中专创办于1980年,是国家级重点职高、江苏省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江苏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先后获得“全国建设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等近30项省级以上荣誉。长江校区占地面积274亩,建筑面积13万㎡,其中实验实训场所2.9万㎡,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服装、机电2个国家级实训基地,加工制造、建筑工程施工、计算机应用3个省级现代化实训基地,1个江苏省职业体验中心,3个省品牌专业,4个省特色专业和4个省现代化专业群。
为优化师资队伍结构,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全面建成“高质量教育县域样板、长三角北翼教育名城”,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如皋市技工学校2022年秋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数量
如皋市技工学校2022年秋季公开招聘教师15名。详见《如皋市技工学校2022年秋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1986年9月至2004年8月期间出生。参加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技能状元大赛、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选拔赛获得本学科所在专业大类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者年龄放宽至1981年9月之后出生;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及相应学位;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持有规定类别的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暂未取得的拟聘人员,须在聘用之日起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2)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如皋市教育系统编制内人员(含已经预留编制岗位的如皋市乡村定向师范生)。
(3)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2年12月31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或者存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
(7)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公告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nantong.gov.cn)、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sydwzl/sydwzl.html)公开发布。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2)报名网址:如皋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rgrsks.rugao.gov.cn:81)。
2.报名程序及时间部署
(1)报名、照片上传2022年9月7日09:00~9月9日16:00。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
(2)资格初审2022年9月7日09:00~9月10日16:00,如皋市人社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核,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报名者完善补充,或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注明不通过原因并退回。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请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电话:0513-87650716)。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9月7日09:00~9月10日17:00。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9月7日09:00~9月10日18:00。
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报名成功。资格初审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4)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nantong.gov.cn)、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sydwzl/sydwzl.html)公告。取消的岗位,由如皋市人社局负责通知有关人员,并允许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14:00~17:00;
3.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公布、体检和考察
(1)考试
招聘考试由资格复审、适岗评价和面试组成。适岗评价和面试委托如皋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如皋市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通知(含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布。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表(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并亲笔签名)、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如皋市人社局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均可参加相应岗位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在资格复审现场缴纳面试费(现金)10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②适岗评价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资格复审现场提交《如皋市技工学校2022年秋季公开招聘教师适岗评价登记表》(附件2),并按表中要求如实填写内容,按序准备相应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如: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研究生段的学生成绩单,研究生和本科段获奖情况,工作期间任职情况和获奖情况,各阶段发表的论文、研究课题等材料),参加适岗评价。佐证材料在核查后收取复印件,原件退回。适岗评价总分100分。
③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布。应聘人员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
报考01-02岗位的,面试由模拟上课(100分)和结构化面试(100分)组成,按各占50%的权重计算面试成绩。模拟上课内容从报考的学科(专业)教材(或相关内容)中指定,面试人员按抽签顺序进行封闭备课30分钟,模拟上课时间15分钟。结构化面试安排在模拟上课结束后按模拟上课抽签顺序进行,时间15分钟左右。
报考岗位代码03-12岗位的,面试由模拟上课(100分)和技能测试(100分)组成。按模拟上课、技能测试各占50%计算面试成绩。技能测试内容等见《如皋市技工学校2022年秋季公开招聘教师部分岗位技能测试内容》(附件2)。03-06岗位的模拟上课内容从报考的学科(专业)教材(或相关内容)中指定、07-12岗位的模拟上课内容从专业实训项目中指定,面试人员按抽签顺序进行封闭备课30分钟,模拟上课时间15分钟左右。
模拟上课面试室除黑板、粉笔等传统教学用品外,不提供电源、多媒体等其他设备。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考区内通知考生。
(2)总成绩计算
按适岗评价、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权重,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适岗评价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成绩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3)公布方式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等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布。
(4)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取模拟上课成绩高者;如总成绩和模拟上课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决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①体检。体检由如皋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②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如皋市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四、公示与备案
1.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如皋市人社局审核后在南通市人社局网、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如皋市技工学校与其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时收取拟签约对象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按规定可暂未取得者除外)。
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凭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报到证等至如皋市人社局报到。由招聘单位报送如皋市人社局审批,并根据其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在公示期结束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入编等手续(其中2022年博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间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聘用手续在其毕业后30日内办结)。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4.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不合格者,单位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终止其人事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5.聘用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6.拟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7.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考试作弊的等,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凡提供虚假信息应聘、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以及签约后不履行协议等,均记入诚信体系个人记录。
2.应聘人员入职后,符合我市皋办〔2019〕75号文《优秀教育人才引进的奖励意见》(详见如皋教育信息网)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985高校本科生、211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如皋市当年高考或中考成绩优秀的现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可分别获得16万、9万、8万的奖励资金。
3.本次招聘均不指定大纲、教材、辅导或复习用书、参考资料等,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组织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4.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及时关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相关信息发布。在各个招聘环节,如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并按照要求参加应聘活动,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须于考试前7天自行下载、打印《应聘人员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4,含《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以下简称《承诺书》),每日自行测量体温,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备考期间避免前往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其他存在社会面本土疫情地区(省、自治区的县级区域或直辖市的区、县,下同),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做好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二)考试当天通过规定通道入场时,本人“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中高风险地区或存在社会面本土疫情地区、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并能提供本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下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本人姓名、采样时间信息,下同)的考生,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三)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近期有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存在社会面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考生,自入境、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或存在社会面本土疫情地区、脱离轨迹交叉之日起算已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的,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为正常、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并能提供本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须提供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中和期满日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烧(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考试当天如症状未消失,除须本人“苏康码”、行程卡无异常,并能提供本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外,还须服从安排在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如仅行程卡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存在社会面本土疫情地区,其他情况均无异常的,经现场核验,考生本人承诺确未到过有疫情发生县(市、区)(直辖市为乡镇街道)的,可正常参加考试(请从专用通道通过)。如到过有疫情发生县(市、区)(直辖市为乡镇街道)的,不得进入考场。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且应主动报告并配合相应疫情防控安排:
1.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苏康码”、行程卡或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仍在隔离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因疫情相关原因被旅居地、笔试地点所在地管控不能到场的;
3.近期有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存在社会面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或存在社会面本土疫情地区之日起算未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的;或虽已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但不能全部提供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中和期满日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五)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复测复查确有症状的,应配合转移到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应服从疫情防控有关安排。考生因此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弥补。
(六)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规范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考生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情况,请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验证流程后从规定通道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或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七)考生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在组织笔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工作时,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当服从安排。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及时查看相关公告,考前如有相关调整和要求,将另行告知。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公众的监督和人社部门的指导。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7658033(如皋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八、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如皋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7650716;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13-8765043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1. 如皋市技工学校2022年秋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x
2. 如皋市技工学校2022年秋季公开招聘教师适岗评价登记表.docx
3. 如皋市技工学校2022年秋季公开招聘教师部分岗位技能测试内容.docx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