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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北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宁波市江北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特聘制教师35名。本次招聘的教师薪资待遇和管理办法根据《江北区特聘制教师聘用管理办法》实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条件、岗位和数量
(一)2022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
1、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及数量(共13名)
2、应届毕业生应聘应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1992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历报考的需为浙江省生源(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浙江省户籍(以2022年8月18日所在户籍为准),研究生、部属师范院校(6所)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毕业生生源及户籍均不限;
(5)2022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专业对口(见附件1: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可以以本科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定。
(二)在职中小学教师应聘
1、在职教师招聘岗位及数量(共22名)
2、在职教师应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
(2)身体健康,具有承担正常教学、教育科研任务所需的身体条件;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已通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持有高一学段教师资格人员,可用于本学段或低学段相应学科);
(4)有宁波市内全日制中小学任教一学年及以上经历(截止2022年8月18日);
(5)在职中小学教师荣誉和年龄应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①获得过市级名教师,市级学科骨干,县(区)级名教师,县(区)级学科骨干,省、市级教坛新秀称号,市级优质课比赛三等奖、基本功比赛二等奖,县(区)级教坛新秀二等奖、优质课比赛二等奖、基本功比赛一等奖及以上荣誉之一。
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要求在1977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中级或初级教师职称的,年龄要求在1982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
②其他教师年龄在1987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
注:市级包括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和地级市。招聘所涉及的学历证书(含境外)、户籍、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荣誉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2年8月18日(含)。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2022年8月18日至8月24日17:00之间可以通过网上在线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应届毕业生报名地址:https://wj.qq.com/s2/10663241/a66f/,在网上填写报名表后,还要把报名登记表(附件2《江北区教育局公开招聘非编特聘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应届生)》)、身份证、户口本或生源地证明、毕业生推荐表、学生证、就业协议书、荣誉证明、专业方向证明等打包上传。
(2)在职教师报名地址:https://wj.qq.com/s2/10663243/43d4/,在网上填写报名表后,还要把报名登记表(附件3《江北区教育局公开招聘非编特聘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在职教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报名条件的荣誉证明、工作证明等打包上传。
2、网上资格初审。区教育局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于8月25日在宁波市江北区政府公开网站教育局招考信息专栏(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818/index.html)(下同)予以公布,请关注并打印初审合格证明。
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核减或取消的招聘指标同时公布。
3、资格复审。考试时请携带初审合格证明、《江北区教育局公开招聘非编特聘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原件及报名登记表中要求提供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二)考试
考试包括初试、笔试、面试三个环节,初试、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请关注宁波市江北区政府公开网站教育局招考信息专栏,并及时打印初审合格证明。
(1)初试。音乐、美术、体育学科的初试形式为专业技能测试,其他学科的初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初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在初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实际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放弃不予递补)。
(2)笔试。笔试满分100分。根据初试和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按实际招聘指标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放弃不予递补)。
(3)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计入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初试30%+笔试40%+面试3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进入签约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签约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非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签约体检。
(三)应届毕业生签约
1、应届毕业生请随带就业协议书。
2、签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签约通知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受疫情影响除外)。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另行通知。
4、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还须参加下一步的体检和考察。除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外,如拟录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协议则自动解除。
(四)体检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受疫情影响除外)。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2021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2021年9月17日发布))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江北区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
(六)录用
1、考察合格者,在江北区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因体检、考察对象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被录用人员需自愿服从组织分配,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被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时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留学人员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毕业证书、认证书两证取得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三)新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未具备教师资格证书者必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五、本公告由江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江北区教育局:0574-87668723,0574-87668721。
监督机构:江北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574-89184622
附件2:江北区教育局公开招聘非编特聘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应届生).doc
附件3:江北区教育局公开招聘非编特聘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在职教师).doc
附件5: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部属师范院校名单.doc
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