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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将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考生应主动通过“赣州疾控”微信公众号了解我市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
(一)省外来(返)赣州考生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行程。省外考生密切关注居住地及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根据防控政策要求合理安排进入赣州时间。
(二)所有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
(三)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面试答题期间考生可自主选择是否佩戴口罩。
(四)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2.处于健康管理期限内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重点人群。
3.考前10天内有境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4.健康码显示为红码、黄码的人员。
5.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内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来(返)赣州后未完成“三天两检”人员。
6.健康码黄码、现场测量体温异常、考前48小时内出现“十大症状”(发热≥37.3℃、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或者其他情形,经现场专家评估、考点综合研判不宜参加考试人员。
存在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已返赣的请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集中隔离、健康监测等措施,不得前往考点,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赣通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规范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接受体温检测(体温<37.3℃)。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安排。
(六)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在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因疫情存在不确定性,请需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安排好个人行程,尽快返赣入赣。因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能进入考场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笔试、面试满分分值均为100分,笔试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占考试总成绩的60%。
三、招聘计划
公办幼儿园编制备案制管理教师30名,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热爱教育事业,愿服从分配在我县幼儿园服务不少于5周年。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8.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已完成体检考察进入公示期的;或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
1.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报考人员应在报考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并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限应届毕业生岗位。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2.关于“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指2022年毕业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2年(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考生所学专业以《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2022年修订)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2)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3)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4.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受疫情影响,未能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也可以报名,报名时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成绩查询页面截图(受到2022年上半年疫情影响考生在成绩查询相应位置会有标记)、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面试后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签订聘用合同时,考生须签订2022年12月31日前如期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承诺书(附件5),未如期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4年8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8月13日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在大余县人民政府网、“大余教育”微信公众号,包含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地点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6日8:30—8月19日17:00。
2.报名地点:大余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人事股(二楼)。
3.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2022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也可报名,但须承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以下情形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1)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2)大余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用人备案数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须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报名截止日前的解除服务协议。
4.报考资格审查。成立资格审查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包括聘用后的试用期内)。
应聘人员自报名成功起也进入考察阶段,接受其他考生及招聘单位的监督,考生在参与考试过程的言行举止以及根据当地政策规定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均作为招聘单位考察内容。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发现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并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导致取消考试资格或未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对恶意报考或以虚假信息报考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8月21日上午9:0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科目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一科,考试依据《江西省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19年修订版)》。笔试合格线为60分,从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成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实际考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含合格分数线分数)的考生进入面试。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
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从报考该职位的笔试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22年8月24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满分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考生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采取试讲、专业展示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入闱考察、体检环节。
(五)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招聘学科计划数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出现总成绩相同,则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考察由县教科体局统筹协调,主要任务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
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总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检测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如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余县人民政府网、“大余教育”微信公众号和考生微信群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或有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县人社局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二)新聘教师须服从分配,按规定实行1年试用期,在我县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大余县教育科技体育局负责解释。联系号码:0797-8731331。
附件:
1.大余县2022年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
2.大余县2022年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
3.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
4.同意报考证明
5.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