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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明珠学校为永康市教育局下属公办学校,类别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现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和上级关于民办学校转为公办学校的相关工作要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6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考核和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通过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本次招聘由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康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永康人才网(网址:www.zjykrc.com)和永康市教育城域网(网址:www.zjykedu.net)为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招聘岗位
此次面向永康市初中、高中学校非编在岗教师招聘162名事业编制教师,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转公前明珠学校在岗教师可放宽至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
4.具有与报考学段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转公前明珠学校在岗教师可放宽至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即可按原任教学段学科报考对应岗位。
5.具有一年及以上任教经历。(任教经历的认定以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为准)
6.应聘人员需出具所在学校同意报考意见书。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应聘。
9.应聘人员还应符合附件1、附件2、附件3所规定的相关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址:2022年8月3日-8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永康市明珠学校行政楼四楼报告厅(永康市紫薇中路97号)。
3.报名所需材料包括:(1)《2022年永康市明珠学校招聘教师报名表》;(2)个人身份证;(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教师资格证书;(5)专业技术职称证书;(6)所在学校同意报考意见书;(7)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仅参保地非永康的需提供);(8)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荣誉证书等相关资料。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
1.应聘岗位(一)和(二)(详见附件1、附件2)
考核根据岗位需要分模拟上课或模拟上课加技能测试(见附件1、2),满分100分(其中模拟上课、技能测试各占总成绩的50%,成绩采用百分制;无技能测试的,模拟上课成绩即为总成绩)。模拟上课考核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备课(裸备)时间40分钟,模拟上课时间为10分钟;技能测试考核内容侧重专业素养和能力。考核满分100分,成绩低于80分者,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应聘岗位(三)(详见附件3)
考核形式为面试和笔试相结合。先进行面试,根据岗位需要分模拟上课或模拟上课加技能测试(见附件3),满分100分(其中模拟上课、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成绩采用百分制;无技能测试的,模拟上课成绩即为面试成绩)。模拟上课考核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备课(裸备)时间40分钟,模拟上课时间为10分钟;技能测试考核内容侧重专业素养和能力。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笔试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笔试环节。
笔试内容侧重考核应聘人员的实际教育教学能力和素养,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
总成绩按面试60%、笔试40%计算(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指定平台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要求参加考核的,责任自负。
(三)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怀孕不能参加全程体检的,顺延(限延一次)到下一期教师招聘时一并进行体检、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指定平台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户口迁到单位集体户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设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6年。服务期限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6年的,服务期至法定退休时间)。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由永康市纪委第六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9-87101328。
六、其他
1.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3.对考试期间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省有关规定进行认定与处理。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本招聘公告由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6468265、86468266、87101350(请在工作时间联系)。
附件: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教育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