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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建设人才改革先行区的意见》(宜夷文〔2014〕23号)和《关于印发优化人才生态加快人才集聚有关文件的通知》(宜办发〔2021〕21号)文件精神,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打造区域人才集聚地,结合实际需要,现就宜昌市夷陵区2022年度教育系统急需紧缺成熟骨干人才引进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2022年计划引进夷陵区教育系统急需紧缺成熟骨干人才18名,涉及9个单位,8个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宜昌市夷陵区2022年度引进教育系统急需紧缺成熟骨干人才岗位需求目录》(以下简称《目录》,附件1)。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紧缺学科教师;
4.具有相应学段同类学科岗位任职经历和教师资格条件,且达到现岗位最低服务期(高学段学科教师可报考低学段同学科岗位);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见《目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和引进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以及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夷陵区内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该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夷陵区引进教育系统急需紧缺成熟骨干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人员为8年)。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夷陵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10.gov.cn/)、夷陵党建网(http://zz.10.gov.cn/)发布《宜昌市夷陵区2022年度教育系统急需紧缺成熟骨干人才引进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5日17∶30报名截止(8:30-12:00,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方式两种:第一种是到用人单位现场报名;第二种是报考人员与用人单位联系后网上报名,联系方式详见《目录》。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如实填写《宜昌市夷陵区2022年度引进教育系统急需紧缺成熟骨干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4.报名须知。报名人员须将本人有效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及岗位聘用合同和最低服务期协议等原件及扫描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电子版,同《宜昌市夷陵区2022年度引进教育系统急需紧缺成熟骨干人才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用人单位指定报名邮箱或携原件、复印件到用人单位指定现场报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5.资格审查。用人单位严格按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夷陵区教育局对审核情况进行把关。
(三)考试安排
1.考试方式。本次人才引进原则上只进行面试,区教育局按照规定制定面试方案,面试分无生上课和现场答辩两部分组成,满分100分,其中无生上课80分,现场答辩20分。
若报名人数较多,用人单位可根据行业、专业、引进岗位特点和报名情况,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取笔试、技能测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引进人数不低于1:3,不高于1:10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技能测试、实际操作等考核成绩不带入面试,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
2.考试组织。在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考试工作由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审批同意后,区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引进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报名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经审批同意后可按1:2的比例,未达到1:2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引进职数。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将通过夷陵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公告。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考官不少于7人。
3.考试要求。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对象根据每个岗位的面试结果排名先后顺序,按1:1确定。在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体检工作由区委人才办负责统筹,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医院或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2.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委人才办负责统筹,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审其报考资格及相关证书原件,对学历学位进行查询验证,填写《宜昌市夷陵区人才引进审批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3.递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经区教育局报区委人才办审批同意后,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结果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递补;若不递补,则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引进职数。
4.体检、考察的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五)审批与公示
1.审批。考察结束后,由区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经区委人才办研究审核后,报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公示。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对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夷陵区人民政府官网、夷陵党建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区教育局报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审核备案,下发聘用通知书,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宜昌市夷陵区事业单位引进人员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和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引进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引进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由主管部门对引进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考试时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入考场。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政策待遇
1.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符合工龄连续计算政策的可连续计算工龄。
2.引进人才符合《关于印发优化人才生态加快人才集聚有关文件的通知》(宜办发〔2021〕21号)和《支持夷陵人才发展新十条措施(试行)》(宜夷办发〔2022〕2号)文件规定条件,认定为A-F类人才的,享受相应人才政策。
3.引进人才纳入组织人事部门及教育系统重点跟踪考察培养。
六、其他事项
1.人才引进工作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委人才办牵头,区人社局、区委编办等单位配合组织实施。区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成立人才引进工作专班,对本单位人才引进工作负主体责任。
2.对违反人才引进工作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第35号)及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及未尽事宜,由区委人才办会同区人社局负责解释。《目录》中所列内容,由区教育局或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4.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717—7831056(区教师发展中心)
0717—7201512(区人社局事管股)
0717—7823609(区委人才办)
监督电话:0717—7834212(区委组织部干监股)
附件:
1.宜昌市夷陵区2022年度引进教育系统急需紧缺成熟骨干人才岗位需求表.doc
2.宜昌市夷陵区2022年度引进教育系统急需紧缺成熟骨干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宜昌市夷陵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宜昌市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昌市夷陵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