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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鄂托克旗教育简介
鄂托克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西部,总面积2.1万平方公里,辖6个苏木镇、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两个自治区重点工业园区,总人口16.2万。鄂托克旗地缘优势明显,是自治区呼包鄂协同发展战略和西部“小三角”经济圈极具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县域经济体。自然风光优美,是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恐龙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自然属地,广袤的草原、雄浑的沙漠、怡人的温泉、静穆的乌仁都西峰与四合木、半日花等珍稀植物显放异彩。人文底蕴厚重,是成吉思汗圣火文化传承之乡,阿尔寨石窟、百眼井群等人文胜景彰显魅力。矿产资源富集,探明矿产资源48种,煤炭探明储量29.6亿吨、天然气探明储量6700多亿立方米,石灰石、石膏、铁矿、硅石等资源品位较高,储量丰富。工业经济发达,产业门类齐全,2021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19亿元,同比增长9.8%,全旗实现财政总收入103.3亿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9%。
鄂托克旗现有中小学14所,幼儿园22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3所、民办幼儿园9所)、教体事业发展中心1所、青少年活动中心1所。有教职工2710人,在校生23076人。鄂托克旗旗委、政府历来重视教育工作,持续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全旗教体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旗第十六次党代会“一心一意办好鄂托克教育”的要求,大力实施立德树人工程,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深化教育领域改革,加快教育体育发展方式转变,各项工作稳中有进。
教育的发展离不开优秀的教师队伍。为持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优化年龄结构,我旗今年计划招聘一批优秀的2022届毕业生,现诚邀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的优秀毕业生,来鄂托克旗建功立业。
二、招聘计划
(一)工作单位
鄂托克旗各中小学、幼儿园。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数量
1.符合我旗计划学科要求的2022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本次只面试内蒙古师范大学2022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
2.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详见附件,招聘领导小组可根据具体招聘情况调整岗位数量。
(三)招聘时间安排
1.报名:2022年6月22日至6月23日下午18:00。
报名网址:http://117.78.16.145(报名系统预计6月22日下午正式上线)
咨询电话:0477-6214883,0477-6212199(8:30-12:00,14:30-17:30)
2.面试时间:2022年6月25日7:30-18:00。
面试地点:面试地点在呼和浩特市北方人才大楼1号通道(3楼)。
3.体检和考察:另行安排。
4.公示和聘用:另行安排。
(四)具体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中小学教师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幼儿园教师学历为专科及以上,专业与岗位相符。
5.年龄18周岁以上(2004年1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成熟教师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能够在鄂托克旗连续服务5年以上。
7.持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已取得教心学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且普通话等级符合学科要求。未参加过教学工作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暂不要求教师资格证,延迟在试用期内提交,试用期结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8.本科B类以上起点的全日制研究生可优先录用,且不占所报专考岗位录取指标。
9.参照《鄂托克旗教体系统2022年招聘教师岗位表》和《高职高专、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确定专业是否对口。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7.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9.直系亲属有参加邪教活动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1.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网络公开发布招聘公告,明确招聘教师的范围、条件、岗位、招聘办法及政策待遇等,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2.报名审查。
招聘工作组动员符合条件的应届师范生和成熟教师报考,同时对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荣誉、资格证书、发表文章等进行审查。
3.笔试。
校园招聘方式招聘的,可不进行笔试,但需在综合评估时参考应聘人员高考成绩或在校学业成绩。
音乐、美术、体育、计算机科目的应聘人员不进行笔试。由招聘工作组测试其专业水平,招聘工作组集体研究认为通过的,参加面试。
4.面试答辩。
由招聘工作组组织成立面试组,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和答辨。
面试有两项内容,试讲和答辩。面试均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试讲,面试组指定教学内容,应聘人员试讲,面试组评价。答辩,由面试组给出问题学生案例,应聘人员回答管理问题学生的办法,面试组评价。
面试组每位面试考官分别对每位应聘人员的试讲和答辨进行评价,评价按百分制打分,另外还需要评价是否合格或不合格。试讲和答辨两个环节中,面试人员在任一个环节有两个及以上“不合格”的评价,不予招聘。
5.综合评估。
由招聘工作组根据笔试、专业测试、面试等所掌握的情况综合评估,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6.体检与考察。
(1)拟聘人员在学校所在地或鄂托克旗二甲以上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和办法规定》执行。
(2)招聘工作组在学校所在地完成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拟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7.公示与聘用。
综合评估确定为拟聘人员后,公示3日。
体检与考察合格后,由教体局与拟聘人员直接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或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四、编制及薪资待遇政策
(一)本次聘用的中小学教师均占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幼儿园教师均按备案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新招考教师试用期一年,一年内在学校、幼儿园考核合格,学生、社会评价满意,给予正式聘用,否则不再续聘。
(三)已在其他地区学校幼儿园参加工作,并评聘职称的教师,认可其取得的职称,按照分配的中小学幼儿园相近空岗聘用。
(四)招聘的中学教师如符合《鄂托克旗委办公室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托克旗公开引进中小学校长和高层次教育教学人才工作的方案的通知》(鄂旗办发〔2020〕21号)所规定的引进高层次教育教学人才条件,参照文件给予其一次性住房补助30万元(分5年发放),如招聘的教师违约,将追回已发放的住房补助。具体条件:45周岁以下的特级教师,且获得省(自治区)级以上优秀教师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40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知名度的高级教师,且获得省(自治区)级以上优秀教师、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双一流”建设高校中42所一流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内蒙古师范大学以及其他省属重点师范大学35周岁以下全日制毕业研究生。
(五)招聘的教师在合同约定服务期五年内(含试用期)不准脱产考研、报考旗外教师岗位,不得调离鄂托克旗教体系统,否则承担聘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且不予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