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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2-2023学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职员(第三场),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公办教职员5名。详见《南海区教育系统2022-2023学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员(第三场)计划和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一)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两类:
1.2022届毕业生,即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内普通高等学校和留学回国(境)毕业生。
2.广东省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规定,择业期内的毕业生享有与应届毕业生同等的就业待遇,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博士研究生择业期为毕业五年内。适用对象如下:
(1)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以上毕业生;
(2)广东省生源省外就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以上毕业生;
(3)广东省户籍出国(境)留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以上毕业生。
以上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二)社会人员:除应届毕业生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
4.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附件1)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也可接受报名,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学校盖章)、学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和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说明。
5.具备与教学岗位相应或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于2023年8月31日以前取得与教学岗位相应或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4.近三年参加我区公办中小学教职员公开招聘考试并已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但自行放弃资格,或违约不按期到岗的人员。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对象或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具体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22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境)2022届毕业生还须同时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由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广东省择业期毕业生须在报名时已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境)广东省择业期毕业生还须同时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由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3)以本科学历报考者,本科期间成绩符合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或各学科平均分在80分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
2.社会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且职称和工作经验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职教师,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从事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教育教学工作1年以上,且有1年以上企业专业实践经历或指导学生(或本人)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市一等奖以上。
(2)企业或其他事业单位人员,具有2年以上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的工作经验,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
(3)具有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人员,具有1年以上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的教育教学经验或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官方平台(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址:http://zuzhibu.nanhai.gov.cn/cms/html/nhzg/index.html)、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jyj/rszp/)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以网络报名形式进行,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1.报名时间与要求
考生在2022年7月4日8:30至7月6日17:30期间(逾期不接受报名)登录“南海区教职员招聘系统”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详见《南海区教育系统2022-2023学年度教职员招聘(第三场)报名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附件3)。
报名期间,考生可以登录招聘系统进行报名信息填写、报名材料上传及应聘岗位选择。报名结束后,考生不能变更或后补报名信息、材料、应聘岗位。考生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及上传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
2.“南海区教职员招聘系统”登录方式
(1)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
(2)关注“南海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教职员招聘”栏目登录。
(三)网上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根据考生在系统上传的报名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审核。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报考者责任自负。网上资格审核结果在系统公布,考生可在7月8日上午10:30后登录系统查询。
(四)视频评审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为减少人员聚集,本次招聘设置视频评审环节。考生须报名期间在招聘系统上传本人试讲视频,具体要求如下:试讲视频要求视频中需呈现报考者本人的全过程教态和语音表达等,试讲内容为报考对应学段岗位的学科课程,教材自选、章节自选,大小控制在100M以内,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格式不限。
招聘单位对通过资格审核考生系统上传的试讲视频进行评审,并根据视频评审成绩从高到低,按不低于1:5比例推荐人员进入初试环节。视频评审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推荐进入初试。视频评审成绩不计入初试环节。如实际符合推荐条件人数不足比例,可按实际情况推荐进入初试,或减少、取消招聘计划。视频评审成绩及推荐结果在系统公布,考生可在7月11日上午10:30后登录系统查询。
(五)初试和现场资格审核
初试和现场资格审核在7月14日进行,由招聘单位组织。初试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技能水平,以说课形式进行,具体安排另文公告。初试总分100分,合格线70分。招聘单位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进入复试人员。推荐进入复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为3:1,如实际符合条件人数不足比例,可按实际情况推荐进入复试,或减少、取消招聘计划。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考生不按时、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或现场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可以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复试
复试在7月15日下午14:30-16:30进行,由南海区教职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以闭卷笔试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职业学校教师素养、学科专业建设、校企合作、学生德育、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班级文化建设等。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系统公布。复试具体安排见复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7月15日上午9:30。
(七)确定总成绩及体检人选
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总分10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合格线为60分。按照同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等额体检人员,并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上公布。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按考生的初试成绩高低决定其名次的先后排序,初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
(八)体检
体检以《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为标准,统一安排体检。考生不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另文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招聘单位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官方平台、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或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招聘单位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办教职员相关管理制度
(一)聘用制
本次招聘教职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实行聘用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二)试用考察制
本次招聘教职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小组,对试用人员进行考察。符合考察要求的,予以继续聘用,按照我区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进行职称评聘;不符合考察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考试防疫要求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为确保招聘考试顺利进行,请考生务必提前阅知《南海区教育系统招聘考试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前健康监测
考生须从考前14天起,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二)符合参加考试条件
考试当日,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条件如下:
“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提供广东省内医疗机构出具的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交《个人健康情况筛查表》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申报个人承诺书》,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C)。考试期间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考前14天内具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下辖区)其他地区或报告本土病例地市旅居史的考生,须在按照来(返)佛人员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不得参加考试情形
1.“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次密切接触者);
3.未按照佛山市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考生、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或报告本土病例地市的考生;
4.不能按要求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的考生。
七、其他
(一)本方案含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年龄、年限计算截止时限均为2022年9月1日。
(三)考生填写信息及上传资料失误、不完整、无效(包括不清晰、不准确)导致审查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757-85781734
政策咨询电话:0757-86286126
监督投诉电话:0757-86237161
本方案解释权归南海区教职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1 南海区教育系统2022-2023学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员(第三场)计划与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