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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我县教育教研人才队伍,优化各学科教研队伍建设,为全县教育质量提升提供专业支持,拟面向全县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聘中小学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方式
通过笔试、面试和调动的方式选聘教研员到县研训学校工作。
二、考核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
面向乐东县在编在岗教师选聘中小学各学科教研员共21名,选聘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
(二)选聘条件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中小学教师要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获得省级学科带头人或特级教师称号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特别优秀者可以放宽到一级。
2.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教龄,现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或教研员工作。
3.曾被县级及以上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为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具有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被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教师名师、教研员、骨干教师,或担任县级及以上示范高中或省一级学校学科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4.近5年内教育教科研成果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奖励)。
5.除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以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为准,并能从学信网上查询到相关信息,招聘岗位有专业职称条件要求的,需具备相关职称证书;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况。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请把报名表原件及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及其他证件、获奖证书等复印件经单位与原件对照审核盖章后装订成册邮寄或送达乐东县教育研究培训学校教研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张老师收,报考后应及时登录乐东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或具体指定网站(具体以选聘公告为主)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小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选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26日。
报名咨询电话:0898-85522130 张老师13519826615 邢老师18889818588
1.选择岗位。详见《岗位表》。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选聘公告,详细了解选聘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选聘条件的学科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学科,并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资格初审。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资格审查工作,确定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机会只有一次,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截止时间以官网通知为准。
(二)领取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考人员报名费。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随时等待通知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组织考试面试考察
本次选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考察近几年教学业绩等。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
1.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教学设计等。笔试成绩按百分制,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占总分的60%。
2.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专业知识、适应岗位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予聘用。
6.考试成绩发布:考试成绩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7.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的,以获得最高荣誉或担任过教研员、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者优先。
8.考察: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表现及近几年教学业绩等。
(四)公示
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总成绩排名,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乐东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所反映的问题经相关部门核查,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的,取消该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聘用
1.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县教育局党委审议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2.聘任人员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聘期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结束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编制所在学校任专任教师。
(六)待遇
1.选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县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2.给予配套教研工作室工作经费。
3.家在县城城区外的选聘教研员可以提供单身宿舍。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选聘工作的领导,成立2022年乐东黎族自治县教育局选聘教研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总协调:郭兴武(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
组 长:单既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覃章彪(县教育局局长)
夏炜林(县教育局副局长)
周厚东(县研训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乐东县教育研究培训学校,办公室主任由周厚东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成员部门抽调组成。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二)请应聘人员在整个选聘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主动及时告知,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为进一步理顺县研训学校教师人事关系,目前借用在县研训学校的教师可自愿报名参加选聘考试,择优聘用。
(四)选聘中涉及的选聘岗位、资格条件、选聘范围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具体通知公告为准,选聘咨询电话:0898-85522130 13519826615(张老师)。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四、纪律监督
(一)在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选聘工作,由教育研究培训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县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职能岗负责选聘过程的监督指导。
(二)选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在选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公开选聘实行回避制度,选聘单位领导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选聘单位领导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应当予以回避。
(四)监督举报电话:0898—85529009(县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职能岗)。
附件1:最新乐东黎族自治县教育局招聘教研员岗位明细表.xls
乐东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