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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区教育教学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短缺学科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按照我区公办中小学编制、岗位空缺数及人员结构要求,此次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总岗位共332个,具体的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应聘者自身条件必须符合人事调动手续要求,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参加我省历年来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服务期未满的,或聘用后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满3年的。
6.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择业期内的人员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已与用人单位建立人事或劳动关系的。
9.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工龄不足10年或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对象(有关要求详见报考指南)
全国各地普通高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备派遣资格的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且满足以下条件:
(一)A类岗位(39名,详见附件1-1):
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1年6月15日后出生)。
1.普通类硕士研究生(须取得硕士学位),本科段须为师范类专业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2.教育教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须取得硕士学位),本科段须为相应学科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二)B类岗位(150名,详见附件1-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取得相应学位)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招聘对象范围具体包括如下:
1.2022年应届毕业生。
2.符合广东省有关择业期政策的人员。
3.除符合广东省有关择业期政策的人员外,个别高校毕业生两年择业期内可以重新办理报到证的人员。
4.暂缓就业期限内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毕业生。
(三)C类岗位(143名,详见附件1-2)
已参加本次公办中小学短缺学科教师面试而未被聘用且面试成绩合格(不含放弃聘用资格)的考生。
三、工资待遇
A、B类考生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省、市、区规定的薪酬待遇。
C类岗位获聘人员为我区临聘教师,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聘用期内根据《大亚湾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实施方案》(惠湾宣〔2018〕137号)有关规定执行,入职首年执行见习期工资1年,与学校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从2022年9月起至2025年8月止),试用期6个月。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报考材料详见报考指南)
1.报名时间:3个工作日(2022年6月29日0点至2022年7月1日24点),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报名工作停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需严格按照网上要求报名,超过报名时间,提供附件或报名信息不合格者,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不再提供补交或修改机会。
3.报名网址:
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991
4.加分材料: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网上报名时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在资格复审时现场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未及时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5.网上报名需上传五分钟自我推荐视频,视频有关要求如下:
(1)视频内容为:介绍自己的学习工作经历、个性特长、教育教学理念、对教育工作的理解等;
(2)视频中不得出现任何透露自己姓名、所在地区(含户籍、籍贯)、读书学校、工作单位及家庭情况的画面、语音及文字等信息;
(3)视频全程必须是应聘者本人的全身(同时看得见头和脚)连续视频,中间不能出现插播画面、配文字的情况;
(4)视频图像、声音清晰,时长不超过5分钟,格式为MP4,大小压缩在100M以内。
未按照上述4点要求提交的视频文件,为无效报名资料,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
根据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者进入网上五分钟视频初选环节。
报名结束后网上报名系统即时关闭,同时开展资格初审,提供附件或报名信息不合格者,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不再提供补交或修改机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聘用等资格。
(三)网上五分钟视频初选
结合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为切实降低因人员聚集而产生的疫情防控风险,保护好考生和考务人员的健康和安全,采取网上五分钟视频初选形式确定面试考生。
招聘单位组织评委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提交的“五分钟自我推荐视频”进行评分,评定每一个应聘者的成绩。
“五分钟自我推荐视频”成绩满分100分,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根据应聘者“五分钟自我推荐视频”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并发布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四)发布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由区宣教局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区宣教局、区人社局)版面发布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并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
面试公告发布前,资格复审人选遇有不可抗拒的情况放弃资格复审资格,从报考该岗位合格分数线内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不能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五)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以后,在后续招聘程序中因自愿放弃或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主评委评分相同,以视频初选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视频初选评分也相同,则该岗位再次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得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区宣教局、区人社局)版面发布。
(六)组织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名单及有关安排由区宣教局提前3天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区宣教局、区人社局)版面发布。
(七)聘取C类考生
1.考生排名
按照本次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短缺学科教师考试A、B类岗位已参加面试但未被聘用且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内的考生从高至低分学段及学科进行排名。
如报考同一学科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主评委评分相同,以视频初选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视频初选评分相同,则再次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得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联系考生
考生排名确定后,组织工作人员逐一电话和短信联系考生,告知其入围招聘临聘教师排名情况,征求其个人意愿,考生“放弃聘用”或“无法联系”必须详细做好电话记录并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签名确认,同时保留电话短信作为台账。电话联系考生时间为2天,工作人员分2天在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内3次电话联系无果的方可确定为“无法联系”。所设岗位对应的学科能被补录的考生人数如小于岗位所需人数,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补录,剩余岗位根据学校实际,由学校变更学科再次申报,在相应学科中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补录。
4.组织体检
征求考生意愿工作结束后,由区宣教局组织体检。
5.发布拟招聘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区宣教局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区宣教局、区人社局)版面发布拟招聘考生名单(准考证号)及考试总成绩。
(八)审档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区宣教局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
考察中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瞒报个人真实情况或者存在有其他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区宣教局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区宣教局、区人社局)版面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监督保障
监督咨询电话:0752-5562932(区纪委派驻区宣教局纪检组)。
(二)实行回避制度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139号)第28条规定: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凡存在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有涉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情形的,报考人员均须回避,不得报考该单位的岗位;从事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违反回避规定要求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三)其他相关事项
1.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2.考生聘用后,由区宣教局统筹分配至各学校。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4.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大亚湾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短缺学科教师报名表》,并承诺服从调配。
5.报考人员须自觉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长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60天内未能配合区人社局和区宣教局办完聘用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中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不合格、未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等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者考生放弃录用的,可在同岗位中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是否递补,由招聘考试组织单位研究决定)。
7.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8.除公告具体说明外,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择业期限、加分年限和取得职称、执业资格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9.2022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择业期内和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须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10.本次公开招聘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书,聘用后需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期间除个人主动辞职外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后才可调离或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公开招聘)。
11.疫情防控方案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另行制定。
本方案由大亚湾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短缺学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5562637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1.大亚湾开发区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短缺学科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大亚湾开发区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短缺学科教师报名表.doc
大亚湾开发区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
短缺学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