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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和壮大我市教育优势,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我市市直相关学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建设需要,经晋城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校园引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专业需要、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引才。
二、引才名额
市直16所学校2022年校园引才91名,具体引才名额及岗位见附件1。
三、引才范围
引才对象涉及六所部属师范院校。
(一)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二)2022年、2023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
四、报名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二)毕业证上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相近,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聘用后能够按照要求按时到岗工作。
(三)本科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5月3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1981年5月31日后出生)。
(四)须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无教师资格证人员,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试用期1年,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2023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需在上岗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
(七)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获得院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获得者、优秀毕业生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引进。
(八)不得报名的主要情形。
1.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2.2022年、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名;
3.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名;
4.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5.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不得报名;
6.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况。
五、引才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六所部属师范院校官网发布引才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6月10日
2.报名渠道
通过邮箱报名,邮箱:jcsxyyc@126.com
考生通过校园官网下载《晋城市市直教育系统2022年校园引才岗位表》(附件1),并填报《晋城市市直教育系统2022年校园引才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要求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红底免冠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初审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要将资格初审需提交的相关证件按顺序清晰扫描,以PDF格式,打包命名(报名学段+报名学科+姓名+手机号),发送至报名邮箱。
根据报名汇总情况,组织专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束后,公示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资格初审阶段,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或就业协议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或就业协议书)。
4.所报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档案中体现专业方向的成绩单或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6.2023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综合表现证明材料,确保顺利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四)考核
六所部属师范院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阶段。成立专业考核组,采用线上方式集中进行考核。
1.考核采取专业技能测评方式(讲课)进行,现场评分,测评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当天公布。
2.专业技能测评(讲课)最低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不能纳入引才对象。
3.根据所报学段学科专业技能测评(讲课)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引才对象。出现成绩并列时,按照专业技能测评(讲课)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一并纳入引才对象。
(五)选岗
此次引才工作实施选岗制度。被确定的引才对象根据所报学段学科专业技能测评(讲课)成绩由高到低选择确定任教学校。
1.报考高中阶段数学、物理、化学和生物岗位,且有竞赛背景的人员优先选择任教学校。
2.有竞赛背景的考生选岗后,其他被确定的引才对象按专业技能测评(讲课)成绩由高到低继续选择任教学校。
选岗后的引才对象被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考察采取座谈、实地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核考察环节出现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根据疫情情况,统筹安排。
(七)体检
根据考核考察结果,按照拟引进学科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考核考察合格人员统一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环节出现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工作根据疫情情况,统筹安排。
(八)公示
拟引进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九)确定名单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引进人员情况报市委组织部批复。
(十)聘用与管理
引进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拟引进人员需填写《晋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五份),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手续。公费师范生按国家规定执行。
拟引进人员要安心教育事业,须签订《服务教育协议书》,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年限内不得调动。公费师范生服务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继续聘用;考察不合格,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后,予以解聘。
(十一)待遇
根据《晋城市创优高质量人才生态若干举措(试行)》意见,新全职引进的人才享受人才专项生活补贴。具体为,对新全职引进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毕业生等相应层次人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正常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5年内分别给予用人单位每人500—3000元/月的人才专项生活补贴。(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1000元/月、博士研究生3000元/月)。同时,享受每年健康体检。
(十二)其他
2023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定岗后签订就业协议,不参加体检、公示及后续环节,待毕业并顺利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另行组织体检、公示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组织实施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直教育系统校园引才领导组,负责此次校园引才的组织实施工作。
七、咨询与监督
校园引才工作全程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市教育局人事师资科:0356-2066119;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356-2066122。
八、其他事项
本次校园引才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附件:
中共晋城市教育局党组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