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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我县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经县委编委研究决定,我县农村中小学面向县外公开选调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计划选调15名,具体选调岗位根据报名情况安排到农村缺编中小学。
二、选调范围
具有庐江籍或配偶具有庐江籍,或配偶在我县工作的县外在编在岗正式教师。
三、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备小学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5月23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中学教师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具备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年度考核或师德师风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尚在试用期内的(计算到2022年5月23日);
4.按相关规定不能参加选调的其它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择校、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统一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13日17:00止,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报名视为无效。
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6项材料:①填写好的《合肥市庐江县2022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1);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③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④报考人员本人是庐江籍的,提供能反映庐江籍的户口簿(下同)首页和本人页。配偶是庐江籍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庐江县公安部门颁发的户口簿首页和配偶页、结婚证。配偶在我县工作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相关证明材料(属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的,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属我县企业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动用工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⑤教师资格证书;⑥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附件2)。报考人员需将上述6项材料的清晰彩色扫描件,打包压缩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并将文件命名为“选调学段学科+姓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ahljjszp@126.com。
邮件主题:县外选调+学段学科+姓名+手机号码。
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资格条件,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联合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统一报名截止时间后10个工作日内在庐江县政府网站予以公告。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选调资格。
(二)面试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即为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考察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入围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取学历高的、参加工作时间长的(涉及排序下同)。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工作表现等。考察时,重点查看个人档案、核实编制情况、考察教育教学水平、现实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一步核查。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考察工作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联合组织实施。
(四)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择校
对拟选调人选公示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即确定为择校人选。入围考生按照面试成绩高的、学历高的、参加工作时间长的顺序进行择校。
择校工作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择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进行,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为择校。对不按时参加择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生在考察、公示、择校环节出现不合格、被取消资格或主动放弃而导致选调计划缺额的,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六)调动聘用
择校后,按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选调人选必须与原学校解除聘用关系,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选调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选调当年不得参加我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调。
所有被选调人员需在新任教学校缺额岗位内重新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手续,若没有相应缺额岗位,则低聘至相应专业技术缺额岗位。选调人选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聘用、工资转移等手续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工作监督
选调工作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联合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选调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选调工作按照我县当时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执行。考生需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和属地人员管控政策。
本公告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考务及政策咨询电话:
0551—87321463(县委编办)
0551—87332015(县人社局)
0551—87338900(县教体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51—87332211(县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查询网站:庐江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
附件:
中共庐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庐江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