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成绩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确定: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由领导小组对拟参加面试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人事档案托管在相关代理机构的人员还须提供档案托管证明,岗位要求的教学工作经历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上材料均须为原件。
(3)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的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2020年、2021年毕业至今未就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毕业当年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的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其他要求(以下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其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形以及明确表示放弃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2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考生须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面试顺序: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应聘人员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面试形式:面试采用模拟上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以下环节:①备课。应聘人员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备课时间为1小时。②模拟上课。应聘人员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模拟上课,上课时间为10分钟。③答辩。答辩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课堂教学、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应聘人员当场回答,答辩时间为5分钟。评委根据模拟上课、答辩情况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4.技能加试
(1)报考音乐教师、体育教师、美术教师、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参加技能加试,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人员不需要参加技能加试。
技能加试内容分为规定项目和自选项目。音乐教师规定项目为钢琴伴唱(有专业方向要求的按相关要求展示),自选项目为舞蹈或其它器乐;体育教师规定项目为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要求,自选项目为特长展示;美术教师规定项目为素描写生,自选项目为命题画创作(工具材料不限);信息技术教师规定项目为硬件问题解决,自选项目为软件问题解决。以上技能加试项目中,如涉及物品准备的,现场只提供钢琴以及展示所需功能室,其余所需物品由个人自备。
(2)技能加试人选确定:面试结束后,凡参加面试且成绩合格者,直接进入技能加试。
(3)技能加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4)技能加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技能加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5.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时,所有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并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技能加试成绩×40%;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加试成绩、总成绩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确定:在应聘同岗位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有技能加试的岗位,取技能加试成绩高者,没有技能加试或技能加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答辩,取答辩成绩高者,下同)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体检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放弃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可以拨打咨询电话。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0517-83717114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181766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716680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0517-83181200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执纪监督机关第五联系组:0517-83716675
七、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2.2022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