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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新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25人,招聘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第一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第一批42所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5日后出生);
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2020、2021、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1年5月5日后出生);
浙江师范大学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在本专业前60%(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杭州师范大学、浙江海洋大学、宁波大学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在本专业前30%(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1年5月5日后出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浙江海洋大学、宁波大学非本校教学点毕业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
(二)第二类:
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1年5月5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学生,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
(三)户籍不限,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五)专业等有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附件1);
(六)本科、研究生学历均需具备相应学位;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需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市教育局网站:http://zsjy.zhoushan.gov.cn/。
其中舟山市教育局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五、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23日12:00止,应聘者需扫描附件2中的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请必须完整、准确、规范。因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造成初审不通过,由考生自己负责。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初审通过名单将在网上报名结束后的第二天公布在舟山市教育局网站中。
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4)《舟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填写,手写体签名)及报名表中所填内容相关证明材料;
(5)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学历学位相关材料;
(6)《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手写体签名)
(7)报名人员可携带能反映个人能力和业绩的相关资料,如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初定在5月27日左右。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舟山市教育局网站通知公告内容。
在面试前需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需提供上述报考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
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应达到计划数3倍及以上,如达不到规定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舟山市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时间初定在5月27日左右。
第一类考生,考试形式为面试,资格审核通过的人数在招聘计划数5倍(中小学语文1和中小学语文2岗位为3倍)及以内的,报名对象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5倍(中小学语文1和中小学语文2岗位为3倍)的,增加面谈环节,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5倍(中小学语文1和中小学语文2岗位为3倍)确定面试对象。面谈时间初定2022年5月27日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现场资格复审时告知。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第二类考生,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在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5倍(中小学语文1和中小学语文2岗位为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人数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笔试时间初定2022年5月27日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现场资格复审时告知。
笔试内容主要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包括试讲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主要考察适岗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结束后,第一类考生,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第二类考生,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合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序在前,如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七、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舟山市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8月15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工作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报名。
(三)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46479、2046210、2047074,监督电话:0580-2600333。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应聘人员参加公开招聘,必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相关安排,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舟山市教育局网站通知。
附件1:2022年上半年舟山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doc
附件3:舟山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舟山市教育局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