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公共知识》《专业课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公共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80%,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委托第三方专家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中小学教师(含职业高中汽修、少年宫和特殊教育学校,下同)考试内容以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所学专业为基本内容;幼儿园教师考试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卫生学及其他幼教专业知识为基本内容;中师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考试内容以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理论、教育政策法规及公共知识为基本内容;职业高中医学教师考试内容以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护理学、病理学、药理学、生理学、解剖学相关专业知识为基本内容。
3.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职业课教师可放宽到1:2)。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报名人数按学段分学科调整招聘名额。调整或被取消开考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5.笔试时间: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政策加分。
6.笔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7.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人员中,各学段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招聘计划5人以上科目)或1:3(招聘计划5人及以下科目)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中间有弃权的,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最低合格线以下的人员不再递补,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8.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数或经资格复审及递补后人数达不到1∶2或1:3面试比例的,调整核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调整核减后仍达不到1:2或1:3面试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调整到相应科目岗位,若无相应科目按学段根据学科教师紧缺程度①语文②数学③英语的先后顺序,单循环分配招聘名额。对于用人单位急需的关键岗位、高层次或短缺专业技术人才,经用人单位申请,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或调整岗位招聘计划。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旗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地点:达拉特旗教体局二楼东大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持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旗外户籍不需要)、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检索页)、中专类报考人员须提供学校学籍系统检索页和学籍档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参加资格复审。
3.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以及服务项目旗区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的原件。
4.在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属于国有企业职工或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或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再另行公告,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联系方式中断而造成的考试延误责任自负。
(五)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学段分学科根据各岗位面试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高中初中小学少年宫信息科目统一划线。
2.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形式,面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为60分。试讲时间为10分钟(无技能测试科目)或15分钟(有技能测试科目),试讲内容以我旗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现行教材为准,委托第三方专家统一命题并担任评委,试讲前90分钟抽签决定试讲题目,封闭备课。其中报考职业课、信息、特殊教育康复的报考人员在面试时加技能(专项素质)测试(报考音乐体育美术类确定的面试人选只进行试讲面试),试讲占40%,技能测试占60%;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招聘领导小组事先批准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英语学科的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文字和相应语言文字进行面试。其他岗位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面试,面试环节相同。
6.总成绩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考试成绩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笔试、面试均使用标准化考场,全程录音、录像。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与面试总成绩按学段分学科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要在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上公布。体检要到招聘领导小组统一指定的旗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考《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规定。考察内容主要为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按学段分学科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应在发布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者,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学段分学科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到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
四、待遇
(一)招聘教师实行一年试聘期,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给予正式聘用,享受达拉特旗正式教师相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解聘。
(二)研究生在试聘期间享受地方津贴补贴。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考试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考录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对弄虚作假、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享受政策性照顾条件: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2.达拉特旗户籍(现仍为达拉特旗户籍)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分。
3.符合厅发[2010]47号文件的达拉特旗户籍(中考前为达拉特旗户籍)、2002年(含)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组织的教育招生考试录取且目前仍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中考、高考前为达旗户籍的旗外户籍考生须提供有本人户籍注销页的家庭原户口簿或可以证明本人中高考前为达旗户籍学籍档案等。
4.根据自治区有关政策,在我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项目人员”,部分科目设定一定数额的招聘计划进行单独划线,定向招聘。此类考生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的3:1比例的不执行此政策,将招聘指标核减调整到相应科目。
5.2002年(含)以前经自治区组织的教育招生考试录取且目前仍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应达到小学各科录取成绩的算术平均数的60%以上(含),否则招聘指标核减调整到面试对应科目。
符合以上照顾条件的均需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三)招聘的教师在合同约定服务期六年内不准脱产考研、报考旗外教师岗位,不得离开教育一线、辞职或调离达拉特旗教育体育系统,否则不予办理一切相关人事手续。入职后辞职且未满约定服务期者须缴纳培养培训费壹拾万元整。
(四)若高中招聘教师名额不足或其他学段招聘教师出现递补名额不足,剩余指标根据初中学科教师紧缺程度按①道德与法治②语文③数学④物理的顺序单循环递补。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面向重点院校招聘已签订三方协议者,若本次招聘公告发布后违约,招聘指标调整到同学段相应科目,若同学段无相应科目可调整到义务教育学段相同或相近科目,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相同或相近科目无递补人员则按初中紧缺科目顺序单循环递补。
(五)招聘教师在办理正式招聘手续前必须将本人人事档案交回教体局,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建立诚信档案。考生要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对报名但不按要求参加考试流程或不符合条件练考、陪考及考录后放弃的考生直接记入诚信档案。
(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六、疫情防控要求
鄂尔多斯市市外的报考人员须按照鄂尔多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最新通告要求提前安排好考试行程。请考生在考试前14天尽量不要到有疫情风险的地区出行,笔试、面试开考时必须携带“健康码”“行程码”“同行密接人员自查码”三绿码,同时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进入考场时需按照防控工作人员要求配带好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后有序进入。
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达拉特旗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477-5189701/5212130
监督电话:0477-5213264/5220947
达拉特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