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相应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线上报名
将以下材料命名为招聘部门+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nzszk@qq.com。
材料明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为就业推荐表和学科成绩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归国人员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位表要求的执业和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自荐材料等扫描件。在职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初审
1.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网上资格初审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予答复。
(三)资格复审
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资格复审由学校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合格人员名单在学校校园网公布。
(四)面试
面试采取专家评议方式进行,由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开放大学组织。
1.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提前一周通过学校网站发布公告,并打电话或发信息等方式直接通知到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者。
2.面试形式、内容
面试实行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了解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3.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校园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4.考生应按照招聘组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对未按时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聘用
按照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学院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人才待遇
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学院将采取“一人一议、一事一议”的办法,积极支持从优确定相关待遇。其他事项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引进人才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本次引进人才,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引进人才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引进人才工作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宁夏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951-2135040。
附件: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开放大学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开放大学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