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贺兰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聘特岗教师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文武教师温馨提示:近期文武教师网收到举报,有诈骗分子发布虚假信息,进行骗取报名费,如信息中涉及报名收费,请各位老师谨慎鉴别,确认无误后再缴费报名,以免上当受骗,一般教育局组织的招聘才需要支付费用,学校招聘不需要支付,文武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欢迎加入宁夏教师考编群,群号:180094950,考情、招聘信息早知道
为了充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2020年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聘特岗教师资格审查及面试(综合考核)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0〕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查
审查时间:2020年10月11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审查地点:贺兰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体育局7楼702会议室(创业路东路5号)
审查内容:对照《招聘简章》要求,现场复查考生的身份证(尤其是涉及加分政策的考生)、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名信息表、准考证、报考地方特岗人员的户口簿、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一寸彩照2张)、支教人员服务证书及证明材料、聘用等有关手续。现场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及报名信息表、准考证。
在资格审查中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人员不足的,及时报自治区领导小组公办室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入。
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综合考核)工作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0年10月15日(星期四上午7:20签到,8:00开始)
面试地点:贺兰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银河西路水源街1号)
(二)面试对象
根据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笔试成绩(含加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招聘职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综合考核)人员。
(三)面试内容
测试本学科专业知识、授课能力、教材教法应用能力。
(四)面试形式
1.试讲。每位参加面试的考生试讲时间为20分钟(含5分综合答辩)
2.评分并填写简明评价意见。面试考官从专业水平、教态、教学语言、教学组织能力、反映能力、外部形象等方面评分,并填写简明评价意见。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对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面试成绩计入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3×65%+面试成绩×35%。
4.面试成绩公布。由主考官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分数,并将面试成绩单交给考生本人。面试结束后,面试结果予以公示。
(五)综合考核
查阅考生个人档案及相关资料,对考生德、能、勤、绩以及奖惩情况进行审查。
三、体检要求
面试合格的考生,于2020年10月16日(星期五)上午8:00—9:00,到贺兰县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贺兰县招聘特岗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提出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本人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三)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四)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经贺兰县招聘特岗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四、考察
(一)考察工作由贺兰县教育体育局联合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平时工作、生活中的实际表现。考察中还要对是否需要回避、报考资格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复审。
(三)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经贺兰县招聘特岗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一)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招聘职位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贺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由贺兰县招聘特岗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核实,对经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三)特岗教师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愿意在乡村留任的,转为全额预算事业编制教师;三年服务期未满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入编,不予续聘。
(四)2020年秋季开学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结束,未取得与聘用岗位学段、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