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小于或等于3:1的岗位,直接入围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打印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公告。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
由中共瑞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瑞安市教育局牵头,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报名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并向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如实填写的《2022年瑞安市中小学校面向研究生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从报名网站上下载打印,含有本人手写签名和免冠近期照片);
2.身份和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的高校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内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相应《教育部学籍在线验报告》(在学信网下载打印),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报考岗位对应的学历学位并提供相应的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以“招聘范围和对象”(一)至(六)项条件报名,尚未取得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暂不用提供,但在聘用后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转正(2024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入围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报考人员在报名、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围面试资格。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等事项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瑞安市教育局相关网站另行公告。
(四)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者入围面试。面试重点对报名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形式,满分100分,时限12分钟。面试范围为相应的学段、学科内容,模拟上课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备课时限40分钟。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70分(含),低于7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
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等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入围体检人员公告发布后,出现经查实因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因个人各种原因放弃入围体检资格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入围体检对象不再另行公告。体检工作公告发布后,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因各种原因放弃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考察工作公告发布前,适时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同分的,学历学位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与学历学位均相同的,抽签决定择岗先后顺序),单向选择招聘岗位对应学校。考察工作公告发布后,择岗情况不再予以调整,若放弃资格的,将影响个人征信。
入围体检人员在妊娠期的,须在体检工作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入围考察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报名时尚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对应的学历学位并提供相应的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瑞安市教育局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在聘用通知文件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按规定程序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配合学校完成聘用手续办理,如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取消聘用资格。办理聘用手续前,考生须将个人档案转入瑞安市教育局。人员岗位聘任根据用人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而定。
以“招聘范围和对象”(一)至(六)项条件报名,但尚未取得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聘用后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转正,2024年8月31日前未取得与招聘岗位相适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考生对用人单位的可报考专业设置有异议的,须本人在2022年4月22日17:00前(逾时不再受理申请)到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瑞安市瑞枫大道801号综合楼602室)提出书面申请意见并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由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统一反馈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2022年4月23日向瑞安市教育局提出增补意见,瑞安市教育局会同中共瑞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以专升本方式获取本科学历、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三)国(境)外毕业生须在2022年4月25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其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四)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执行。
(六)女性报考者因妊娠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须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其体检合格后,方可选择招聘岗位对应的剩余学校。
(七)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本次招聘无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辅导培训。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瑞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瑞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66803302、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7-65812876,监督电话:瑞安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0577-65815611。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瑞安市教育局教育信息相关栏目(首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信息->招生招考):
http://xxgk.ruian.gov.cn/col/col1229346319/index.html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人事招考):
http://xxgk.ruian.gov.cn/col/col1229197229/index.html
附件:2022年瑞安市中小学校面向研究生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公告附件.doc
1.全国50所师范院校名单
2.2022年瑞安市中小学校面向研究生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一览表
中共瑞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瑞安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