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核办法
特殊教育学科:在指定的教材内随机抽签决定片段教学的内容。考生根据考题,先进行60分钟备课,再进行10分钟片段教学,随后进行现场问答。课堂片段教学(含现场问答)与教案稿分别占考核分值的80%与20%。
考核成绩划定合格线,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考数超过1:1比例的岗位,考核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考数按1:1比例参加考核的(含考核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考核成绩必须达75分以上(含75分),方为合格。
(四)使用教材
培智学校义务教育实验教科书,《生活语文》四年级上册(试用本)(人民教育出版社,总主编:朱志勇马红英,2020年7月第1版,2020年7月第1次印刷)。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核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期限。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组织: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招聘单位将按1:1比例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应聘者组织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是否对应、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聘用资格。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放弃聘用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原则上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合格线上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均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市人社局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组织人事部门予以核准,同时发放聘用通知书(作为今后人员流动及办理入职的主要依据之一),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公室咨询电话:0594-3992193,联系人:姚老师,18050552588;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高林街1498号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公室邮政编码:351111。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莆田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和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共同组织实施。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94-2203069。
招聘有关事项参照国家、省、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2.doc
1.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2022年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2.2022年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