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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是由原潍坊教育学院改建而成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目前,学院有青州市南、北两个校区和潍坊校区,总占地面积1500余亩,有13个教学系(院、部),开设50余个高职专业,在校生18000余人。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和学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引进(招聘)部分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条件
(一)引进范围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
2.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省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齐鲁首席技师荣誉称号,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国家级一类技能大赛前20名、国家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5名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现聘在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其中中级岗位报考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高级岗位报考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报名时间)。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普通全日制应届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普通全日制应届专科、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其他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和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其他资格证书的,取消资格。
6.所学专业或所从事专业工作与我院专业建设发展需要相符,业务能力水平高,能适应我院相关教学科研、管理工作。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1)。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高层次人才引进年度内实行常年招聘,根据报名情况和学院实际适时组织考试。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压缩后发送到招聘电子邮箱(wfeczzrsc@163.com),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均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为保证报名工作无遗漏,请发送个人资料后,电话联系学院组织人事处确认报名情况。
(三)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照片处插入本人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诚信承诺书处需本人签名。
2.个人简历。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4.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岗位聘任材料。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供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海外留学人员以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为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专业要求一栏中所列专业凡符合对应关系的,可视为同一专业。持国(境)外学历报考的考生,国内专业与国(境)外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报名时需注明所学课程、学习内容、研究方向等内容,并提供学习成绩单等证明材料,由学院综合认定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
5.主要教科研成果,论文、论著及个人获奖情况和荣誉证书。
6.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7.应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工作年限计算截至报名时间,且须提供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8.岗位条件要求中的其他条件和可以证明本人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及技术水平的相关佐证材料。
报名所需相关纸质材料原件、复印件须在面试前提交审核。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通过邮件方式报名的,须在现场评议或考试前携带个人相关证件、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由工作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进行签字确认,不通过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不准确、不齐全而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材料不再退还。
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以免影响正常招聘。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和综合考核方式进行。按照面试成绩与综合考核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
根据不同岗位特点,面试采取试讲或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试讲主要考核应聘者对教学内容的掌握、教学方法的运用、教学组织、创新意识和教师基本功等。技能测试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陈述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组织。面试总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综合考核以现场提问、审查业绩成果材料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总分值为100分,综合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四、考察体检
各岗位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学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各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申报教师岗位的还需符合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要求)。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经评议或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五年),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于经具有职称自主评聘权的单位自主评审通过且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人员,需经学院进行评价通过后,方可聘任落实相关待遇。
六、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为学院控制总量范围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其中符合潍坊市有关政策要求的,享受潍坊市专项事业编制和有关补助待遇,符合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与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条件的,经学院认定后享受相应的待遇。
对于特别优秀的急需紧缺型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可一事一议,按照从优原则落实待遇。
七、疫情防控
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rsc.wfec.cn)发布的考试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简章由潍坊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报名地点与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海岱阁610室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8979号
学院网址:http://www.wfec.cn
学院组织人事处网址:http://rsc.wfec.cn
联系人:袁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6-3276332、18253607290
电子邮箱:wfeczzrsc@163.com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2022年4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