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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闽教规〔2022〕3号)以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8号)等文件精神,2022年漳州市市直学校和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属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1702名。现将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 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体检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4. 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 年龄18—35周岁(即在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 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6.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7.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岗位条件一览表》。
三、报名方式
(一)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网站报名(网址:http://jszk.eeafj.cn/index.html),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22年3月25日8:00—3月31日17:30。以市、县(区)为单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打印准考证等。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网上报名期间,报考岗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的个人学习工作简历必须填写完整真实,否则资格审核将不予通过。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各岗位的考试方式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考试由报考岗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指导和监督。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和内容。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包含“中小学(含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
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
报考中职学校专业教师(不含基础学科)和中职学校实训指导教师,笔试只考“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对笔试科目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条件一览表》为准。
2.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22年4月3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 笔试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卷面分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卷面分的60%。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折成百分制)与各项加分之和。
笔试卷面分满分为150分。报考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合格线为85分;报考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区、长泰区、漳浦县、东山县、南靖县、华安县、常山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招商局漳州经济开发区、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漳州高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合格线为75分;报考云霄县、诏安县、平和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合格线为65分。
(二)资格复审
报考岗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
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资格复审时,出现考生放弃或审核不合格的岗位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各级人社部门负责监督。
(三)面试
1. 招聘岗位要求面试的,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拟聘人数时,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2. 考生须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入闱候考室,迟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五天的下午17:30之前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确认并及时报招聘主管部门备案,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未通过需要递补的,由招考单位向本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研究批准,方可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 有关面试方案经市人社局核准后另行公布,未经核准的方案不得擅自公布并组织实施。
(四)综合成绩计算
招聘岗位要求面试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六、选岗
同一职位有多个岗位的,按报考该职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序选岗。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再相同,以笔试成绩卷面分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卷面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七、考核
对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考核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特殊情况需要递补必须报市人社局核准。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必须在各县(区)政府网站、教育行政部门网站等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单位事业编制,凭人社部门的聘用核准花名册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二)本次公开考试所招聘人员均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出予以解聘或取消聘用资格决定。
十、第二轮补充招聘工作
经笔试、面试、考核聘用后,招聘岗位有空缺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教育、人社部门应及时将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报市人社局核准,向社会发布第二轮补充招聘岗位。
教育行政部门要按市人社局核准的岗位及时登陆省教育考试院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录入。补充招聘岗位为今年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第一轮录用完成所余的岗位。第一轮已被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第一轮未被聘用的考生可根据发布的补充招聘岗位信息,填报1个岗位。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者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本方案规定和要求开展补充招聘工作。
十一、规则要求
(一)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2年3月25日前取得,其中:2022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放宽到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岗位要求的“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在2022年7月10日前取得〔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等三证,或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在2022年7月10日前通过考试的成绩单或是通过考试的结论,视同持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9〕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本次公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