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前,由宜都市教育局组织对面试入围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面试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将在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上公告。
(四)面试
面试由宜都市教育局会同宜都市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将于面试前在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上公告。
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组织加试笔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对象。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上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2号)精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含资教生、特岗生),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且参加了统一笔试,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其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出具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的证明材料,于笔试前提交(具体时间、地点及材料要求以省公告规定为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加分。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上公告。体检工作由宜都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考察由宜都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如考察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宜都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主管部门报经宜都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递补。
(六)审批聘用
1.公示结束后,对同一学科岗位有两个以上学校招聘的,由宜都市教育局组织考生公开选岗。
2.具体岗位确定后,市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书,宜都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宜都市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四、疫情防控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必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
五、其它事项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招聘过程中的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公告,请报考考生注意跟踪关注相关招考信息。招考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所填报的移动电话24小时畅通,以备联系。
宜都市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
宜都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yidu.gov.cn/)
宜都教育专栏(http://www.yidu.gov.cn/jy/)
政策咨询电话(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彭老师:0717-4823132(宜都市教育局教师管理股)
监督电话:
0717-4830538(宜都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湖北省招聘中小学教师信息发布请考生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等相关网站。
附件:宜都市2022年公开招聘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及职数表..xls
宜都市教育局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