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有关岗位的,报名邮箱地址:qwdx@szgm.gov.cn,报名联系电话:0755-88213391,联系人:郭小姐;
(2)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审查
公告期内,招聘单位根据工作安排,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体检前的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考生须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在任一环节或入职后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
2.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2年2月28日;
3.对符合条件、报名成功的考生,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进行通知。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本次考试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对象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但该岗位最终拟录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考试结束后,结合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选名单。考试合格人数少于岗位拟聘人数的,招聘单位可对岗位拟聘人数进行核减取消。
考试时间及地点待定,另行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
五、资格复审
由招聘单位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到符合有关资质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报考岗位指定邮箱,文件名为“岗位类型+考生姓名+体检报告”。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七、公示
经考试、资格复审、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八、递补
进入资格复审、体检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资格复审、体检不合格,放弃资格复审、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相应岗位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递补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体检人选。
九、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安排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绿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四)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负责解释。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
2022年2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