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4)应聘者在报名时填报选择学校志愿,并视为服从组织分配。志愿如填报不全将影响后续录取,请应聘者按要求填报。
(二)资格审核
应聘者按要求发送报名资料,招聘单位审核人员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审核意见,应聘者须及时查收邮件并确保通讯畅通。
资格审核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资料,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或为“试考”虚假报名,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应聘者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现场资格确认
确认网上审核通过后,应聘者按指定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确认,领取准考证后参加考试。应聘者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通过网上资格审核,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确认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经网上资格审核或现场资格确认,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
本场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取“面谈+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谈
1.面谈时间:2022年3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2.面谈地点:应聘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
3.面谈方式:招聘评委通过与应聘者面谈,并结合应聘者的综合情况,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考核,同一岗位分数按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确定。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初定2022年3月13日(星期日),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2.面试分文化科和术科两类,文化科类(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地理、历史、物理、生物、化学、心理)采用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术科类(信息技术、体育、美术、音乐)采用模拟课堂教学+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
3.入围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如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主评委评分确定名次。面试成绩在该场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考试成绩及入围人员名单将于当晚在鹤山职校橱窗宣传栏张贴和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入围人员。
(四)签订就业协议
招聘单位根据同一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对象。考务组根据应聘者报考志愿按分数高低分配到相应的学校,招聘单位将于面试第二天当场与拟聘用对象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广东省鹤山市2022年教师招聘拟聘用协议书》,请应聘者提前准备。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或《拟聘用协议书》的应聘者,须同时签订《应聘承诺书》,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办理人事关系转移和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记录在案,并列为鹤山市人事考试不良信用记录人员,3年内不得应聘鹤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五)岗位递补
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签订《就业协议书》或《拟聘用协议书》,并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如拟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申请在该场次考试同岗位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按考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成绩相同,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排列。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和“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布。
2.体检工作由鹤山市教育局统一集中组织实施。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执行。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应聘者须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三)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和“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试用及聘用
1.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调整岗位,本人不同意调整岗位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予以解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应聘者需在第一个聘期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如未取得可视为聘期考核不合格,可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第一个聘期为3年。
(五)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书面报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在同岗位应聘者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1)入围人员被发现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考试资格的;
(2)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3)考察不合格的;
(4)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或逾期不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的。
六、鹤山市引进研究生的有关人才政策
本次招聘的研究生符合鹤山市相关人才政策条件的人员可申领人才补贴,具体申领条件及程序请关注“鹤山人才”公众号。
七、咨询和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全程由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应聘者、招聘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750-8933106(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0-8885834(鹤山市教育局)
联系咨询电话:招聘政策咨询由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联系电话0750-8933106;报名资格条件解释、资格审核、考试事项由鹤山市教育局受理,联系电话0750-8885834。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可登录“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eshan.gov.cn/,首页“工作机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录招聘,下同)查询相关招聘信息。上述网页为此次招聘唯一官方信息发布网页。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核方式进行报名,逾时不候。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应聘者在报名后要确保通讯畅通,若因联系电话有误或应聘者其他自身原因不能联系到应聘者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九、防疫工作要求
(一)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21天内无境外旅居史、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旅居史),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应聘者可正常参加考试。
(二)应聘者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应聘者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尚在外地的应聘者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粤,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
(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因应国家、省、市、地区最新指引执行。若以上疫情防控要求与防控最新要求相冲突的,以最新要求为准。必要时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应聘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
1.广东省鹤山市2022年教师招聘岗位表(第一场).xls2.广东省鹤山市2022年教师招聘(第一场)报名表及报名资料要求
广东省鹤山市2022年教师招聘(第一场)报名表(空).xlsx
鹤山市教育局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