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拓展复审内容
1.不得报考的情形。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已招聘的特岗教师;新招聘(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2.考察前置情形。有无不良政治记录;应聘者的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有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回避情况审查。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中第二十七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以上事项,需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积极配合招聘部门进行相关审查。
三、复审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当自觉严格服从资格复审组织单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遵守现场防疫守则,自备医用口罩,并按照规定佩戴口罩,主动接受测温、遵守安全距离,配合出示个人健康码、行程码,有近14天区外旅居史的人员需持有资格复审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入场。如不服从资格复审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应聘人员要积极配合招聘部门核查是否为涉金融、统计、房地产、保险等领域严重失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开具本人银行征信记录(中国人民银行开具)。
(三)应聘人员要积极配合招聘部门,核查本人有无涉嫌违法犯罪情况,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四)若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资格复审,需提供纸质放弃声明,亲笔签名,原件或传真(扫描)发送给审核人员留存。若应聘人员所留电话无人接听,审核人员将资格复审通知内容以短信方式告知,并要求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回复,未按规定时限参加复审或在资格复审结束前不能提供各类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五)应聘人员要提前下载打印并填写《银川市兴庆区直属中小学校自主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核表》一式两份,资格复审时,上交审核人员审查。在审核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者,取消该应聘者的面试资格。应聘者如有异议,可在资格复审期间向银川市兴庆区直属中小学校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
(六)因应聘人员放弃应聘资格或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过资格复审,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银川市兴庆区直属中小学校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降低开考比例。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自主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应聘者,取消招聘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入应聘者个人诚信记录。
(八)应聘人员应保证手机保持畅通,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主动与招聘部门取得联系,如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九)因疫情防控或其他客观原因影响,导致本次复审时间、地点或其他要素发生变化的,由银川市兴庆区直属中小学校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调整,并在公告公布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考生予以关注。
1.银川市兴庆区直属中小学校自主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核表.pdf
2.银川市兴庆区直属中小学校自主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人员名单.pdf
银川市兴庆区教育局
2022年2月17日